各位車友好..小弟昨晚下班在到家前的巷口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手腳有擦傷..我因有穿裝備慶幸只受到驚嚇..
我猜測對方疑因於平交道那與另2輛機車共3臺併行佔據車道聊天慢行
迫使我連按2次連叭2秒之警告後強行從它們左側超越..
我便加速約60公里速度直行約300公尺未打方向燈準備左轉入巷前
發覺後視鏡有車燈急速靠近時已反應不及被從排氣管撞上..雙方就噴了..
很神奇的是我起身看對方可自行爬起牽車時正要像旁邊住家請求通知110時
前方來一輛車子剛好就是巡邏車..警方閃警示燈後便下車處理..
酒測完因對方有受傷先行就醫..我則至分駐所做筆錄..
問題來了...我除了本身騎法衝外就是未打方向燈這點吃虧..
但對方比我更衝..直覺它擺明要攔我結果卻煞不住追撞我..
我已請認識車行店家估價右側後視鏡和車殼括傷及排氣管裂縫優先修復..
我有第3責任險可請對方受傷費用..而我車子維修費用我目前主張由對方全額負責..
但對方態度似乎要各負責各的..我是有時間上法院..但能以和為貴是最好..
另外我有把握的是事故地與平交道皆有監視器可證明雙方前因後果..
屆時萬一真走法院可舉證...請教各位這樣子我機會多高呢?
麻煩車友經驗指教..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