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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JORSINDO行政大樓 校長室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真是有夠無聊的 一台賓士也可以搞出這麼多東西來
拜託PO點有意義的東西上來好嗎?
要聊天到閒聊區聊 別把校長是當做聊天室 浪費資源人力
原文章由 hero780613 於 2010-7-22 17:32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4243|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我直接問你 蔡罔腰 這笑點在哪 你有回我嗎? 鮪魚哥
是啦  我是誰  你何須向我解釋


誰跟你說是笑點? 還

那誰又跟這邊的任何一個人說  我查誰了?

我早點的文章 沒有說我自己搞錯 不是c240k 是我沒說 還是你沒看到

那你又砲啥? 我都說了 真的對我不滿 可以直接以行動 來講 不用在那邊543

大家砲 就跟著砲 我站著聽你當面砲都行 降你滿意嗎?

總歸一句嘛 要幹麻都好 沒做過沒說過的事情 就少扯

回覆 159# pa4862 的文章

當然不怎麼樣
不過呢,你砲人可以,別人砲你就不行嗎??
回歸正題
人身攻擊??是你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還是他人對你做出人身攻擊呢??
以你第一篇文的內容來說,我覺得沒有比一個說要剁人家老二的還要更厲害喔
還是說,人家約你出來~他拿人蔘打你了呢?!
我這是以主題在做回文,如你有意見也請以主題做回文~

蔡罔腰,這個詞是你提出來的,而一開始覺得好笑的人也是你
我想請問你,你這不就自打嘴巴了嗎?

忘了補充一點
您的語文能力也可能要學習一下~
老是打錯字,都幾歲人家了??
這並不是無緣無故砲你~而是有原因的!
你有改過嗎?答案:沒有!
擺明了就是要人砲你嗎~
火星文??這裡是地球!!還是快點回去吧....

[ 本文章最後由 m58177919 於 2010-7-22 17:50 編輯 ]
原文章由 m58177919 於 2010-7-22 17:46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8421|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當然不怎麼樣
不過呢,你砲人可以,別人砲你就不行嗎??
回歸正題
人身攻擊??是你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還是他人對你做出人身攻擊呢??
以你第一篇文的內容來說,我覺得沒有比一個說要剁人家老二的還要更厲害喔
還是說,人家約你出來~他拿人蔘打你了呢?!
我這是以主題在做回文,如你有意見也請以主題做回文~

蔡罔腰,這個詞是你提出來的,而一開始覺得好笑的人也是你
我想請問你,你這不就自打嘴巴了嗎?



當然要砲也歡迎 那砲一些 子虛烏有的事情 又是怎麼回事?

那你又知道我跟po那位 事情的完整經過? 他就是說要查我ip 又查我地址 什麼東西的一堆

降子不算被威脅?

我也跟你說 那個名子好笑了?
165#
DrEK 2010-7-22 17:5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pa4862 於 2010-7-22 17:20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2845|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喝喝 原來我道人隱私 講講就不行 然後 各位大大
可以直接po上來就可以 太厲害了 我要學的太多了

~恕刪(重點引用)~

就算我相簿 facebook拿出來 又怎樣?


您覺得貼出來的是您的隱私嗎??  那些資料是 "您自己" 公開的資訊...
找到你的相簿和臉書並不能怎樣
頂多就是確定 C240 "K" 的真相,以及您在網路上的性格和發言的出發點!!
這邊就不多說了!!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8556|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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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8177919 + 1 根本沒人把他的隱私貼上來,他自己對號入座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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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騎帥也不騎快]
其實我也不懂什麼是宅... 只是不擅與人接觸而已 囧
原廠肉 99kph  /800m 順風12°C!? 好遜... 天冷比較會跑
原文章由 pa4862 於 2010-7-21 09:49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5689|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也麻煩樓上 幾位說 車子家裡人買的那幾位大大

可以聯絡我一下 我親自把這台老二手賓士 開到大大門口 存款簿 還是行照

麻煩過目一下 小的 是不是有能力買這台 順便也看一下 樓上大大的機車 是不是自己的名子 ^^

應該不會有高大威猛的大大 結果行照叫做蔡罔腰的吧 哈哈


請問一下,好笑在哪了呢~?

至於你說的那部份~OK~你要這樣子說可以!!
但請你提出證據來!!無憑無據~誰都嘛會說不是?
剁老二的這部份是有證據的!那請問,你現在所說的證據在哪呢?!
原文章由 pa4862 於 2010-7-21 09:49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1861|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應該不會有高大威猛的大大 結果行照叫做蔡罔腰的吧 哈哈


難道 我眼睛瞎了 ?
關於油 我跟你不同掛的 不需要你的認同
原文章由 DrEK 於 2010-7-22 17:52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8789|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您覺得貼出來的是您的隱私嗎??  那些資料是 "您自己" 公開的資訊...
找到你的相簿和臉書並不能怎樣
頂多就是確定 C240 "K" 的真相,以及您在網路上的性格和發言的出發點!!
這邊就不多說了!!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3017|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喝喝 我貼出來 你大可以直接過去看 轉貼 問過? 我同意?

真相 我早就道歉 說我自己搞錯 還要啥真相?你單純對人不對事情的真相?

我網路上 實際上的性格 出發點 我是當事人 需要你來說? 大可不必再那邊討論壓

直接麻煩各位大大跑一趟 過來親自鑑定 還是我過去 甚至約個人多的地方 讓你們鑑定 不是更快

有什麼問題 歡迎直接當面講我想會清楚點 大大看起來就很閒 整天等發文 我想不會沒時間
或是有任何推託之詞 沒有要當面教導我怎麼做人處事的道理吧^^

那一直憑空蓋大樓 用意又在哪?

[ 本文章最後由 pa4862 於 2010-7-22 17:58 編輯 ]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其構成要件:

.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

「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他

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所以~~當版主心裡產生"心生畏懼"時~~~恐嚇罪名已經成立了~~
有念法律的 應該都很清楚@@
關於心生畏懼之標準的認定,有主觀說(應就被害人是否因而生畏怖之心定之)、客觀說(一般人在受此恐嚇時,是否發生恐怖之心以定之)與折衷說(就被害人與一般人觀察,如就恐嚇事實,二者之心理狀態,有 一足以發生恐怖之心者,即足以認定之),「主觀說」較為合理。

小弟不才@@"替大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