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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

原文章由 gn00116743 於 2010-7-9 03:23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7877



我是dougmichelle2001  
我現在才看到這個討論串

我直接回應給你
我這邊有通聯電磁紀錄  
車行這邊有盡到告知義務,說領車前務必檢查清楚,我這邊有證據,
而樓主文中也沒說到告知義務這邊,我想你這樣的揣測不太恰當。


而領車的地方在給車主簽名的時候也有告知,簽名後就已經代表受領完成,代表危險移轉,請你搞清楚再質疑。

其他細節老闆都有跟樓主溝通,
雖然黑綠車主自己騎回家後才回來索賠,根據民法拖運行已經完全不負責,
台北老闆已經自費幫車主定了全新的車殼免費換新,後照鏡也是,不知到這處理您老大滿意嗎?

此外,
法條請查清楚,
這不算是網路購物,因為車行系實體店家,
網路是公開場合,也查閱清楚再發言。
同時,也不是民法的規範,是消保法。

其他細節都已經私下打電話和樓主解決,


1.有無事前告知,您說有,也要問問其他兩位當事人?
2.我不是您老大,請別這樣說,您說話語氣也不像是如此稱呼  :)
3.我有說"消保法",您文章真的看清楚了?
消保法第二條第十款  (對不起,寫成"項"...= =")
十、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再請參照同法第十九條
如果樓主有到台北,看到他自己的車,那應該就不算網路買賣了(更正:郵購買賣)
不知小弟的說法,是否正確?

我不清楚你們交易過程,只是提供資訊讓樓主參考
我也不會預設立場,站在你們倆哪一邊
買家的責任和錯誤,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在懷疑您有無告知之前,也明說,如有告知,則消費者理虧
在這點,買方也沒說明;但會發生這種意外,能不合理懷疑?

就說嘛... 這種文章在01一定被定
結果連在這邊也是,哈哈

感謝您的回文,同樣內容回覆了三次,回文內容也差不多
小弟不是來跟您辯論的,只是多說一些不同想法,給樓主跟其他人做參考
大家說的包裝上之責任,小弟就略過不多說

如果您能說說,除了車殼以外的處理內容,我想大家都很願意了解
畢竟樓主都已經提出來,我們好奇也是當然

原文章由 k4653 於 2010-7-9 04:38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2916
沒關係啦~ 就看看就好
(當然有損害到名譽的 是該平反一下)

反正  就是有人會覺得自己專業  看的鉅細靡遺

而提出些內容沒有寫到的地方
但相對的  這些地方除了當事者以外  其他人都只是"猜測"
那要不要猜猜那些傷口說不定是店家自己用大鎖敲上去的?
我是覺得  版友們討論就好 太多的猜疑實在就免了

那您最後一句跟後面那幾句是...?哈哈!

文章看仔細再發文,是對發文者的一種禮貌
這種也叫專業的話,就貽笑大方了

樓主不想公開更多細節,我也不知道他們在玩啥花樣
在 GSR相關三大站都有發文,很努力...
不過我的"猜測",是否真的發生,也是要問問那兩位車主,不是嗎?

如果今天車主有被告知,簽收前要確實檢查
那麼,他們今天還有什麼資格寫這麼一大篇文章?
直接寫:「該死的拖運行」。結束。
文章內容也不用牽扯到車行,直接寫拖運行的不是,就好了

當然於法論法,小弟有說 D大哪兒說錯嗎?
有說:賠償車殼,剛剛好,這樣嗎?
事後補償不如事先預防,我想這也是樓主發文的目的之一

我不是律師等專業人士,有說錯的地方,歡迎指出,也是小弟的學習機會



給有建設性的答案或疑問,大家去討論、學習,才是論壇存在的價值,不是嗎?

[ 本文章最後由 kasulaku 於 2010-7-9 14:47 編輯 ]
原文章由 kasulaku 於 2010-7-9 14:41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2442


1.有無事前告知,您說有,也要問問其他兩位當事人?
2.我不是您老大,請別這樣說,您說話語氣也不像是如此稱呼  :)
3.我有說"消保法",您文章真的看清楚了?
消保法第二條第十款  (對不起,寫成"項"...= =")
十、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再請參照同法第十九條
如果樓主有到台北,看到他自己的車,那應該就不算網路買賣了(更正:郵購買賣)
不知小弟的說法,是否正確?

我不清楚你們交易過程,只是提供資訊讓樓主參考
我也不會預設立場,站在你們倆哪一邊
買家的責任和錯誤,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在懷疑您有無告知之前,也明說,如有告知,則消費者理虧
在這點,買方也沒說明;但會發生這種意外,能不合理懷疑?

就說嘛... 這種文章在01一定被定
結果連在這邊也是,哈哈

感謝您的回文,同樣內容回覆了三次,回文內容也差不多
小弟不是來跟您辯論的,只是多說一些不同想法,給樓主跟其他人做參考
大家說的包裝上之責任,小弟就略過不多說

如果您能說說,除了車殼以外的處理內容,我想大家都很願意了解
畢竟樓主都已經提出來,我們好奇也是當然


那您最後一句跟後面那幾句是...?哈哈!

文章看仔細再發文,是對發文者的一種禮貌
這種也叫專業的話,就貽笑大方了

樓主不想公開更多細節,我也不知道他們在玩啥花樣
在 GSR相關三大站都有發文,很努力...
不過我的"猜測",是否真的發生,也是要問問那兩位車主,不是嗎?

如果今天車主有被告知,簽收前要確實檢查
那麼,他們今天還有什麼資格寫這麼一大篇文章?
直接寫:「該死的拖運行」。結束。
文章內容也不用牽扯到車行,直接寫拖運行的不是,就好了

當然於法論法,小弟有說 D大哪兒說錯嗎?
有說:賠償車殼,剛剛好,這樣嗎?
事後補償不如事先預防,我想這也是樓主發文的目的之一

我不是律師等專業人士,有說錯的地方,歡迎指出,也是小弟的學習機會



給有建設性的答案或疑問,大家去討論、學習,才是論壇存在的價值,不是嗎?


恩~我的確漏寫到告知這項

D網友在黑橘車主出事那天,確實有跟我提說要注意車子狀況 (黑橘車主有無告知我就不知情了!!....但交車以前確未告知)

是本人疏忽..D網友有提到(但交車以前確未告知)

是本人與家父疏失了...

但其他細節,我就不告知了

再來事件發生後我發現D網友的氣度與風度整個改變

我想討論這件事,不需要動到肝火吧,畢竟實際情形 你 我 黑橘車主 老闆 都心知肚明

就是如此~如果有誤我會再作更正..謝謝指教

[ 本文章最後由 GeenAKun 於 2010-7-10 03:01 編輯 ]
原文章由 kkman123 於 2010-7-9 15:55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1321


果然如此
自己沒開店的消費者
在自己的立場都要店家無論如何自認倒楣負擔最大額度的賠償才過癮

法律上站得穩也不會只是這樣發文連拖運行都不公布
說到底那台已簽收的誰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回家惡搞的
畢竟簽收完拖運行就可以釐清責任
也沒證據說明真的是拖運行搞的鬼
如果公布店家大概怕會有法律問題
只好用提醒網友保護店家的理由來規避


保護店名 皆為 雙車主與業務所提

老闆也不希望此事擴大


謝謝您的指教...

[ 本文章最後由 GeenAKun 於 2010-7-9 16:09 編輯 ]
原文章由 米樂 於 2010-7-9 16:10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9387
感覺兩個樓主一開始根本沒把事情完整說明,一堆外人又猜猜猜...

鄉民的力量真強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3055

怎麼看都覺得拖運行可惡...  樓主公布店家吧!
誰破壞了車還不承認? 公告出來讓網友知道,不要讓大家一直猜,最後每個拖運行都遭殃。


文章放於注意交車即可..謝謝指教

回覆 165# kasulaku 的文章

恩...看來我凡事要多想想

[ 本文章最後由 k4653 於 2010-7-10 20:41 編輯 ]
原文章由 kkman123 於 2010-7-9 15:55 發表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6176
果然如此
自己沒開店的消費者
在自己的立場都要店家無論如何自認倒楣負擔最大額度的賠償才過癮

法律上站得穩也不會只是這樣發文連拖運行都不公布
說到底那台已簽收的誰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回家惡搞的
畢竟簽收完拖運行就可以釐清責任
也沒證據說明真的是拖運行搞的鬼
如果公布店家大概怕會有法律問題
只好用提醒網友保護店家的理由來規避


前幾年有一波無薪假~家弟剛好中標從竹科回來龜著~宅宅RD工程師選擇了租個店面網拍賣模型找工作
期天差不多1年半,Y拍評價也破2千多囉,偶爾下班也是家人朋友有空幫他宅配回單
進貨的款式百百種~遇到過  老闆 :  阿這一中盒10入怎有一組沒上色? 或者少配件什麼的
店家該怎麼處理呢?  是要用~阿算你雖阿,進100盒大家都沒事你剛好是簽王我們有什麼辦法?我們是幫你向日本進又沒辦法每盒拆開來檢查,而且我們沒拆的拆的是你,誰知道是不是你  點點點?
敢開店要有一定的認知~ 不管限量與否,其實都知道買家應該不是故意會找你麻煩通常都是寄回來給我們,我們寄新的給你.60元一隻跟6000元一隻都有遇過,成本與風險本當是店家有較多的責任,不是叫來消費你的人買單.那是開過店才會去爭取的商譽..一盒能賺多少價差..店裡幫你叫一台車店家只能賺多少..應該差不了多少都是少少的

晚上下班有同事肯給你載一小段路用阿魯~  哇~你黑色的車好漂亮喔你常常洗車吧好乾淨像打蠟一樣
正解是 :  已經快兩個月都是雨天沒洗了且我車子是藍色的...晚上驗車能準個..?且用常理,那樣子的破壞要DIY還真的把人都想的太邪惡了點,明眼的版友大多是托運過才會用常理來茍同

大家都是用常理來去推算分享彼此的看法,應該也不會有版友收了店家或者樓主的錢來討論
當上總統才能有資格去論政治,還是轉版養不起重機但看圖片不能去論他個美醜?
SO~並非一定要開過店才能決定店家該賠與否吧

能否公布店家在文中應該樓主跟商家應該都有基本的共識了
如這是一篇毀謗文,偵九隊或者網路發文其實都有IP可找到.也需負起完全法律責任
樓主也非無責,端看簽收之後可否上了一課,代價有大有小是現實
對與錯說真的不是當事人心情不可能會感同身受般的強烈,也沒人想遇到,但發生之後?
回歸理性面,大家來討論不就是想湊出一個真相與解決的辦法~
而非漸漸的失焦了...

[ 本文章最後由 mkfish 於 2010-7-9 17:57 編輯 ]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GeenAKun + 5 確實如此..本篇導向因某人而被推倒而模糊焦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157#
demo 2010-7-9 17:23 只看這個作者
真是  優良人才的車行100.gif  諷刺~~
demo.cpp

回覆 29# GeenAKun 的文章

真要跨縣市買車推"台中稚X" ~

堅持他們"自己開車送"就是要避免發生這樣的事情~
而且公司車2台遠征過花蓮與台東~根本就是環島送車!!
部落格也有諸多相關文章~

稚X親自交車車主牽新車心情當然是讚! 交車說明也是非常詳細~
不是車丟了簽收就你家的事了~~

稚X有問題都可以現場發問反應 , 這是托運或者是網路車行選擇用寄車省事做不到的~

唯一推薦的跨縣市購車車行~


有發現一樣在稚x購車的文章~轉貼自a79518a開箱文章與其新車入手亮晶晶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623326&m=f&r=7

[ 本文章最後由 CarolFox 於 2010-7-10 13:34 編輯 ]

mobile01-9de1ffeb9c2a3ba065acbc9268acee92.jpg (168.12 KB, 下載次數: 22)

[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2302
摁...
這件事情
已經步入尾聲了
雖然發生這樣的事情 想到就令人生氣
不過...店家誠意相信大家感受的到
(但如果是我 不知道怎樣氣才會消...)
話是這麼說 但店家事後的態度
我給予肯定 口頭+5分(抱歉沒大學[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7324 )
本人是黑橘車主
回覆一些問題

1.本人從01網站接觸該業務,洽談好價錢、改裝品項,之後就完全跟車行老闆聯繫匯款交車相關事宜,業代方面確實"完全沒有"事先告知我托運交車該注意什麼事(未交車當中於01的PM詢問本人皆有留存,大部分是詢問一些洗車、打蠟、改裝等事宜),更何況業代都說總統級的包裝了,還有什麼讓人不放心的?而在匯款後有撥電話跟老闆告知已匯款,然後跟老闆確定台南交車的車行與大概送達的日期,車子出事時,是本人第一時間撥打電話給台北車行老闆,他才告知不要簽收,是托運行的責任,他會幫忙請托運行賠償,以上特此澄清!

至於車子本人是完全沒看過,畢竟跨縣市就不可能再特地跑上去看,雖然曾想過特地上台北去洽談購車事宜(對於購車此事本人非常重視),但想說業務的言行讓人感覺到能夠信任、放心,所以便以匯款方式購車。

2.如果有仔細看完三個論壇每篇回覆的網友,相信應不難發現托運行與車行的線索,但本人與黑綠車主發文並沒有主動公開是因為就法律上而言:

1.店家沒有責任  2.由於黑綠車主家人已簽收,所以托運行也沒有責任 3. 黑橘未簽收、由托運行賠償(雖然前斜版尖端下方還是有小傷痕、這部分沒有賠償)

故就車子的賠償方面,的確是沒有異義的。(值得肯定的是,車行老闆願意就黑綠損害的部分自掏腰包賠償)

另外我與黑綠車主發文用意,本就不在於求償,文章裡沒有情緒性的謾罵、不實的指控、也沒有毀謗等情事!只是單純站在一個消費者的角度,提供自身經驗供網友參考,如此慘痛的經驗,有誰會想遇到?有誰會想要佔這樣子的"便宜"

購車所有事項皆由車行全權處理(當然也包括托運部分),這方面車行也沒有主動提出是否要選擇其他方式運送,只說他們會用托運,也沒有告知是哪間托運行。在此情況之下,車行雖然無法律責任,但可以說完全沒有責任嗎?這點本人持保留態度!

公道自在人心,本人就不再多贅述了!

[ 本文章最後由 blueinfly 於 2010-7-10 00:0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