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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轉貪快的下場(6/5更新)

回覆 50# qoo_oec0812 的文章

那一點真的是"凶地"...
每次車禍都大概在那一點...
叫你/妳沒事別亂看文章,被勸敗了吧...
現在看小老婆文章一定要先去買包爆米花...
不待轉貪快的下場(6/5更新)3365
撞成這樣...你哥沒事吧?不待轉貪快的下場(6/5更新)9420
五個月前我也騎RX出車禍
車被沒收不打緊
還被告上法院不待轉貪快的下場(6/5更新)7895
53#
Jackel 2010-5-31 20:14 只看這個作者
已懂得修車的角度來看~
引擎CASE有斷的話!!申請過新的就OK~
當然車台也是一樣比照辦理~
夠用心不像一般黑心車店盡量"堪用"省料多賺點~
修出來的車也是一樣嚇嚇叫~
不過先決條件是當自己的愛車修~
話說我的老迪爵都換過2次車台~
CASE也申請過~車況一樣優到翻~
54#
小先 2010-5-31 20:57 只看這個作者
唉~這件是目前還在處理
對方一點誠意也沒有
拿兩萬就想叫我們寫和解書
完全不叫保險公司出來
如果賠償金談不攏也許會走上法律途徑

我有問題= =
對方闖紅燈  固然有錯= =
你哥自己沒待轉也有錯
人家還拿兩萬出來要賠= =
不是該偷笑了?
改車是一種美學
為何政府不認同呢?
日本能台灣也能!!!
大家說是不是~~~~~
55#
武車 2010-5-31 21:10 只看這個作者
這件事情還在處理
等處理完在和大家報告吧
感謝大家關心

重點不是因為兩萬太少
是因為對方保險公司沒出面ˊˋ
而且當下有報警
可是感覺警察想吃案子
說單純車禍而已筆錄不用做也沒關係
還是等結果吧
現在對方一子說車子應該有折舊價
不想陪全額修理費用
說真的我很好奇沒打算賣車為什麼要折舊價
修車也不會因為車子騎了一年多
就修起來比較便宜吧

等一切都談攏處理好在和大家報告:)
希望警察可以快點幫我們處理好190.gif

回覆 7# 武車 的文章

若有報案...
警察好像要開三聯單才有算報案完成吧...
雙方都有錯! 對方不賠的話也只能告他了!
但是這官司會打一段時間,只能說出外騎車真的要小心
你不撞人,難保別人不撞你不待轉貪快的下場(6/5更新)2261
車子受傷的狀況還蠻嚴重的
希望沒人事囉
騎車還是小心一點 遵守規則

回覆 55# 武車 的文章

會這樣說 看來 不想賠的機率很高....
千萬別妥協 一定要等責任歸屬出來再談
(不知道有沒有請警察繪製現場圖....)

因為折舊價 對你相當不利
可能是因為看你受損嚴重
不想賠你那麼多...

所謂折舊價就是以你現在的車輛折舊率賠你
就是中古車行在估的價錢賠給你
然後RX後續要怎處理就是他們的事...
這陣子嘴砲神人怎那麼多...

車禍私下和解 理賠爭議大(轉載)

車禍私下和解 理賠爭議大
以下資訊提供給各位參考,如覺得有用,請不吝給予鼓勵,謝謝!

陳嘉文 (作者是泰安產險協理)

有經驗的駕駛人都知道開車最怕撞到別人,因為牽涉到第三人相關的民、刑事賠償責任與和解程序相當麻煩。
開車不慎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如撞壞他人汽車)而受賠償請求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則提供了車主對應之保障,然而強制汽車責任險僅提供受害人每人身故殘廢保險金150萬元與醫療20萬元之基本保障,保額與保障項目有限、理賠範圍且不包含對方財物損失,故額外的損失仍需由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來提供保障。
根據相關保險法規定,車主如果自行同意以多少錢的代價賠償對方而未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則不見得能獲得足額的理賠;因此相對的,規範保險公司有積極參與和解的義務。
為什麼車主不能自行和解、和解又該注意什麼呢?以下提供實務經驗供車主參考。
有些駕駛人車禍當場即向對方認錯,然而亦有不少的駕駛人互控是對方的錯,若不小心爭辯時很容易就有火爆場面,這兩種都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事實上肇事責任的判定需依路權與交通規則由專業人士判斷,大多情況雙方都要負擔一定的責任,僅是肇責比例的問題,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因此肇事責任未明確之前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
責任險保險金額 不等於理賠金額
許多人誤解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額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就是可以理賠對方的金額,並私下同意對方和解,屆時和解金額與理賠金額的差額就可能要由駕駛人來自行負擔。
事實上保險公司係依駕駛人「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來進行理賠,而非一般人誤以為是用憑空「喊」的數字。舉例而言,依照目前國內民法損害賠償的規定,車禍受害人傷亡時可請求的損害賠償項目包含醫療相關費用等積極損害、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增加生活需要之損害(如義肢)、精神慰撫金、法律准許賠償之律師費用、若受害人不幸身故時所需之殯葬費與扶養費等項目,在參考肇事者經濟能力與法院判例後,即可得一個合理的理賠金額。
為避免爭議,雙方和解時需先通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場,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參與和解,也可請理賠人員於和解書上出示意見;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和解時可尋求保險公司協助,但有幾點
注意事項:第一,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建議選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儘量不要在對造家中談較安全。
     第二,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以免遺漏與爭議。
     第三,和解書應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
     第四,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避免有符合資格的請求權人額外再要求賠償。

[ 本文章最後由 alanwang1002 於 2010-5-31 21:5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