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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

退一步海闊天空阿= =+

兩位火氣都該收斂了

PK 我之前也跟你說過
直話直說沒有不好
但是要用對地方

網路上的發言
是讓你可以去花點心思思考怎麼樣表達的一個平台

如果這樣你還是跟你說話一樣衝動
這樣對大家來說
這不是意見 是衝突

你有時間思考你的發言
為你說的話負起責任來

另外 凡塵

一個銅板敲不響
遇到看不順眼的文章 請先想清楚再來回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
你在網路上表達的意思 會不會被扭曲

不要為這種文章語氣衝突起爭執
這樣只會讓你們淪落成沒有氣量格調的人

三思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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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cca + 5 深深認同
凡塵 + 5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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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不要別人說
我願意用心去看你
32#
凡塵 2010-5-12 08:25 只看這個作者

恐嚇罪 是吧 您不做功課 沒關係 我來做

原文章由 板橋平仔 於 2010-5-11 21:18 發表 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3955

也不用說關係怎樣的  這樣可以反告恐嚇
很多時候  不是你講的算  就算是百分之99  還是有那0.1的因素在  

我相信大家都是聰明人  話也不用講太明    點到為止就好


文章網址 http://kan0204.spaces.live.com/B ... .entry?sa=383035345

【恐嚇的第一個要件】
「使人心生畏佈」,講白一點,就是要讓被害人感到害怕、惶恐不安,這就是恐嚇的目的。
如果被害人受到恐嚇的反應是一笑置之、嗤之以鼻、不在乎或是回敬以誰怕誰、有種放馬過來等等類似的反應時,使人心生畏佈的目的不能達到,恐嚇就不會成立。


【恐嚇的第二個要件】
「通知……於被害人」,也就是恐嚇的內容或訊息要讓被恐嚇的對象(即被害人)知道,不然法律無法確定法益被侵害的客體是何人。

【恐嚇的第三個要件】
通知的內容或訊息必須是「將加不法之惡害」,也就是針對將來還沒發生的不法惡害,向被害人先作預告的意思。

「惡害」必須是「不法」,例如:「你如果3天內不還錢來,我就殺了你」,這就是恐嚇。
如果這句話改成:「你如果3天內不還錢來,我就去『告』你」,這時就不會構成恐嚇。
因為憲法保障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您可以把這句話解讀為「合法的恐嚇」,手段合法,目的也合法的話,本來就不會成立恐嚇的罪名。
上述3個要件都具備了,這才叫做恐嚇。
===============================================
您要不要判斷一下 我所言裡頭是否能夠成立(同樣點到為止)
(告他公然侮辱是惡害不法嗎?!)
再者 我是不是唬濫 您跟他可以試一下
問題是 您們拿多少賭注看我的底牌
這底牌我可不會大發慈悲的免費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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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76516 + 5 都同花大順了還玩,反正時間到就會有人低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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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沒想到一天一大早就這麼熱鬧093.gif
看了相關的幾篇文章後   我發現...

PK....之前我跟教授曾跟你說過說話方面要收斂一點
當你想要把話說出來時請先想一想
"這句話說出來會有什麼後續連鎖反應"
小靈說的沒錯~~"直話直說沒有不好 但是要用對地方"
網路上面發文並沒有附帶任何臉部表情 所以也會很容易造成口氣上的誤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看到你所不順眼的
頂多就不要去理會他 那你的心情是否也就不會受到影響
而這麼一來~是否也就減少了與別人產生摩擦的機會
這次的事件也不是大家都站在凡塵大那一邊
而是凡塵大都已經拿出善意了 那你為何就不能誠心的道歉呢?
我相信~要是雙方都能各讓一步
那雙方一定能夠從中獲得一些珍貴的經驗
而重話我不想多說~~我希望你能仔細的想想

而凡塵大我不知道PK此次是否第一次與您槓上
但如果是第一次~也請您大人也大量 只要他誠心道歉
我相信你也會給他這次機會的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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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rain + 5 現在是他要不要放過自已的問題了(茶)。如果 ...
凡塵 + 5 決定權在他手上 我的劇本早已經寫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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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始終來自於新台幣!
客戶是神,因為客戶不是人。
福利不是問題,問題是沒福利。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
皮夾裡的發票永遠比鈔票多。
在馬路上騎快並不會有獎盃,頂多只會得到墓碑!
正確的行車觀念比高檔的全身裝備還要來的安全
= =我該不該說 PK你給我把錢準備好 
去報六月份的淺能開發
看你會不會成長一點

你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不要別人說
我願意用心去看你
35#
凡塵 2010-5-12 15:3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呆小靈 於 2010-5-12 15:19 發表 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5126
= =我該不該說 PK你給我把錢準備好 
去報六月份的淺能開發
看你會不會成長一點


公然侮辱是刑法
同樣在民事上 我也可以要求適當的賠償
這部份等有確定要訴訟再來研究

看他是要把錢準備去上課 進行自我修練
還是要把錢拿來賠我
再怎麼不夠聰明的人 也都應該會選擇前者吧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回覆 35# 凡塵 的文章

凡塵大你好
那請問被人PM說"你實際沒啥成就"以及還要詢問職業薪水等等才肯道歉的這種小白是否也算犯罪呢?
還是說用PM的不管罵三字經還是等等攻擊字眼都沒關係呢? (是否有刑法或民法可約束)
因為用嘴巴虎藍且亂罵的無聊人實在太多了  
似乎都忘了網路言論也是有責任的  有勞凡塵大解答申請裁示(已解決 謝謝各位)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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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76516 + 1 建議私下PM,以免模糊焦點喔。 ...
凡塵 + 5 這要收諮詢費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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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6# jones加賀山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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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另開一主題來討論
以避免這篇最後焦點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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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也感謝凡塵大建議與車友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