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joe30818 於 2010-5-2 20:28 發表 ![廢死刑以解除~目前有四人被槍決1690]()
以台灣目前來講 是不適合馬上廢除沒錯
在外國 從堅持死刑 到廢除死刑 也是很長一段路要走
但是一些人想都沒想過 就說死刑犯都應該被槍斃
這種把反方意見全部丟進垃圾桶的想法很不成熟
我沒有說我一定是正確的 只是你要反駁我的話總該有充分立論吧?
而且台灣判死刑的標準也很奇怪
一些死刑犯 殺了一個人 就被槍斃了
我認識一個職業殺手 不知殺過幾個人 幾年前"又被"假釋了
這種人怎麼還可以存活在世上這麼久?
原來蓄意殺人,謀殺人等的罪犯因為只殺了一個人,殺不夠多....所以罪不至死嚕~
怎麼會有這種"殺了一個人,就被槍斃了"這種鬼邏輯....難道因為只殺了一個人,就會被槍斃....所以要多殺幾個嗎?
死刑標準有啥好奇怪的....法律也沒有說殺了人一定就會被判死刑....
要不然今天你開車在高速公路上,一個自殺的人從路邊衝出來,被你撞死了....
那這樣你是不是也算殺了人...準備被判死刑!?
台灣法律是看證據的還有看罪犯的殺人意圖情節來判的.....蓄意殺了人,罪證確鑿,理應伏法有何不對....
會被判死...一定是罪犯的罪行重大才會被判死的,殺人時,逞一時之兇猛,被判死是自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