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harvey0109 於 2010-4-27 14:54 發表 ![請問這是我錯比較多嘛?? (車禍,文多)1549]()
引用一下這句
她>:好阿~反正就看警察怎說..這樣也公平
等監視錄影機弄來警察只會叫妳們倆去看
警察不會說誰對誰錯
如果當下談不攏他就會叫你送裁決
只是又要再等加一筆費用
我最近才遇到的 雖啊107.gif
我在猜到最後應該會送裁決,不過您說的費用是??
送審大概要花多少阿??
意思是看哪方要送審,哪方就出錢嘛??
原文章由 michael26 於 2010-4-27 15:00 發表 ![請問這是我錯比較多嘛?? (車禍,文多)9764]()
理論上
不管是機車或汽車
在要轉彎的點前50M就應該打方向燈警示
如果沒打~也應該一直確認旁側有無車體經過
這其實是台灣用路人的壞習慣所造成的意外
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可惜真正有完全守法的用路人
不知有幾個
這倒是真的...093.gif
原文章由 flair00057 於 2010-4-27 15:17 發表 ![請問這是我錯比較多嘛?? (車禍,文多)914]()
既然沒禁行機車,雙黃,雙白~
你已經在旁邊了,他突然轉出來~
完全是對方的錯~
妳要堅持你的立場~
現在很多車禍都這樣 錯的都可以硬掰成對的!!
既然他這麼會講,你就不能說你看了一下後照鏡,
你要說你正常直行他未打方向燈直接撞出來
而且你人是在他正左方!!
叫他全額賠償吧!! 哪有這種還要賠後照鏡的道理!!
就算對方很會掰~你也要堅持沒錯!! 最算硬是打成
了平手(各自陪各自的)
但是你別忘了 你還有傷害罪可以告他,
當然!大家都不會想有留有案底!!
他說傷害罪要和解? 和解金至少開個五萬吧!!
五萬大概等於修車再加個一個月生活費送給你了 哈哈
看他多會凹!!
我會記住這句話的!!
等影片出來,真相就會大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