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周小樹 於 2010-4-3 22:22 發表 ![老大的包包被偷了....3608]()
http://www.youtube.com/user/06072111
以上為學校內監視器的影像(請注意身穿黑色外套手臂上有條文的男子、並穿著白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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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是本人發表於蘋果日報的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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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情你該緩緩了
警方對於偵查都還尚知偵查不公開
你卻大棘棘把給你調帶的店家資料都公布,只要有一個被你公布的人受到傷害,我想你也不會很好過
你們是被害人,不是記者,沒必要做成這樣吧??
另外,對方只是「有嫌疑」,並非現行犯被逮捕移送
對於對方的資料,還是請你保守一下
否則最後對方如果沒事的話
很多記者都吃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