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有夠機車 於 2010-2-21 07:38 發表 ![高雄版友注意,極惡劣車輛8652]()
警察都是這樣的,能少一事,就不會多一事!如果今天你是某議員或民代的朋友,馬上處理!!
警察的名聲真的有待加強.....那些好警察真可憐,被一些老鼠屎拖下水110.gif
就對方的行為,如果您是警察,你要怎樣處理??
小弟初步看對方並沒有所謂觸法或立即危害的動作
沒有發生什麼危害,請問警察怎麼處理??
找對方~找到要幹嘛?對方沒有犯罪或被告,也沒資格強迫到場,甚至警察連說重一點的話都沒資格
否則樓主至少要有相當的告訴,警察才有基礎去做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