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a6519927 於 2010-4-2 04:09 發表 ![摩研所的真相?!(文多慎入,圖片已補上,回應小傑網誌@248樓)2672]() 以上我所說的事情 都是真正發生的
並不是虛構
而你有讀過法律 沒有接觸到一般市井小民所發生的事情
當然就會好像很厲害一樣...
我是讀過法律沒錯
不過我並非沒接觸過市井小民發生的事情
因為我本身就是操作法律人員
可以報警 但是可以不提出告訴阿...
我以前打人 對方只有備案 而沒提出告訴
轉為庭外和解...這樣你明白嗎?
報警不提出告訴=沒有法律效力
轉為庭外和解?那就已經提告了
你沒提告,誰要理你??
雖然說 我也有修過法律課(但是 是商業法 只有修一學期 哈哈)
所以 小六法也有買來翻呀 翻~就丟在那裏了
把客人的引擎改到馬力很大 造成高速失控
這樣因該不是煞車問題吧 因該是道德問題吧...
你口口聲聲講改裝店家被移送法辦,請你拿出資料來參考又不行
後來又扯[道德問題],道德違失會被移送法辦嗎??
馬力很大造成高速失控,那是駕駛技術問題還是車輛損壞造成車禍??
或許因為你只是一知半解,真正的原因不是你說的那樣
再回頭來說,這件摩研所只是單純改裝,車主肇事了嗎?並沒有,那你叫車主去告他[非法改裝]
跟誰告?
再三強調請你不要誤導他人
如果只是改車可以移送法辦,看你的暱稱也是改裝工作室,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要是可以法辦,飆車早就消滅了
警察也不用挨家挨戶去改裝店[約制],口頭要求店家不要改裝,通通移送法辦就好了
而我上面說的 大改車 比如說DIO車台+勁戰引擎...希望妳能明白!!
你改天有空騎一台大改得去警察局面前 慢慢騎過來騎過去 你再看看他會不會叫你跟他回去聊天
會不會被攔、會不會被開單,這沒人可以說個準
隔壁篇改光陽原廠精品管都會遭受到刁難,因為警察法律認知有落差
我怎麼知道你所謂的[大改車]會不會遭受到告發?
不是看起來像原廠車那樣的外觀~
怎麼感覺好像越說越找我麻煩的樣子...有用嗎?
小弟跟你又不認識,幹嘛要找你麻煩???
私下和解 你知道是什麼嗎? 你了解用意嗎? 你有去過嗎?
正常 都是在鄉公所 或是 區公所 都一定要經過報案(備案) 才能轉為這種~(因為小弟以前常常跑...190.gif )
你說的是調解委員會吧!!
小弟的單位裡就有一個
看過的糾紛與車禍在工作六年多以來至少有500件以上
應該不會看得比你少
備案...就只不過是很簡單的 報案 有錄個筆錄 會先要和解 才會要提告 你一直要提告 要告啥?
備案 只不過是個程序 又不是一個名詞 又再一直抓字...有用嗎?
你製作了筆錄,就已經完成了法律程序,如果是公訴,警察就有偵查義務,這時候如果筆錄內容不實就會牽扯到誣告問題
如果是告訴乃論者,你做完筆錄之後於文末表示不提出告訴,那麼是沒有效力的
若單純需要調解,直接到調解委員會就可以了,
調解委員會的運作
http://mediate.e-taichung.net.tw/
法律上或實務警察機關運作並沒有你說的[備案]一辭
而那間車行的事情 我只是外人 我不想多說 且那也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那有趣的是你對內情可能一知半解,卻要講得指證歷歷
請你將判決書或起訴書理由發上來,卻一直推說自己只是外人
是不是人云亦云?
這就好比上來站上的人,只會說[我車壞了],壞哪裡都不知道~一口咬定說引擎壞掉,結果只是因為沒油
你可能看到改裝店家被移送法辦,因為他替人單純改裝嗎?如果可以,我也可以將站上版眾都移送法辦
真正的原因跟改車的關係?這就是想看移送書或起訴書的原因
普通機車行若換原廠零件,卻因為施工不當零件失效導致車主發生車禍,車主一樣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很多沒規定的條文 不代表沒是 只是看警察與監理所那邊要不要搞而已...
公務員的第一原則就是依法辦理
你所說的[沒規定的條文]是指???既沒規定,哪來條文??沒法律規定就搞,會被告喔!
我不想[抓字],不過字眼錯沒關係,連概念都錯,就不能讓你一直誤導其他版眾
很多法律概念就是因為人云亦云、一知半解、以訛傳訛
造成更多人被誤導
摩研所這件很單純就是消費糾紛
你要從相關行政法令去搞是可以,不過要指引樓主走正確的路
而不是就丟[備案]兩個字
再來看看你的原文
叫你家人陪你去備案 疑是車行 非法改裝機車
一起成長的地方5 x/ ^, M) M) \
4.改裝明細與實際不同
c& E% S# e& C/ V
先備案就好 不要提告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8 [2 D* @- k/ b% ?: O3 e
只有4能夠送調解,因為才有跟個人產生法律問題
其他三點都是市府與該店家的關係
根本不關樓主的事
這件事情我很單純給樓主建議做個結尾好了
分為兩個部份
一、要處理店家的部分,檢舉無照營業有點像是狗吠火車,不如找稅捐稽徵所
二、消費糾紛請找消保單位,如果改裝換了不符合買賣約定的東西,若是惡意欺騙,請告詐欺;如果單純需要調解,請找調解委員會
實際上我覺得整件案件非常單純,就是消費糾紛,彼此之間有認知上的落差
找消保單位或者是調解委員會比你去四處檢舉一堆沒用的東西更實在
[ 本文章最後由 woi 於 2010-4-2 10:0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