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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汽車被刮時,人在車內當下的反應?????

来源: chunchung0519 2010-1-31 00:4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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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 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  事情是剛剛才發生沒多久 ...................

話說台中市治安一向是數一數二 , 沒想到卻發生在眼前 ~!

事情是這樣的 , 晚上戴女王回家後 ,一路沿大雅路往回家路上 , 大約十點多到公園路 ,經過台中公園對面的7-11 , 想說停車在停車格後 , 正準備找錢包穿外套下車時 , 發現前車門靠近駕駛座這邊旁傳來類似外套拉鍊不小心刮到車門的聲音 , 一開始往外看想說一個中年男子 , 穿得有點舊舊的 , 頭髮微長有點亂 , 穿長衣外套蓋到屁股那邊 , 從外套口袋塞入東西 , 此時他是從車後往車前走 , 友看一下車窗裡面 , 我以為他看到我了 , 沒想到.....................他又從口袋拿出 大隻美工刀用的刀片 ,正準備再巡禮一番 ,此時我朝著車窗大喊 : 威  , X X X...............(小朋友勿學 , 髒話畢竟不是好的示範 , 但當下很火大 ,對付那種人沒武器 , 只好先用氣勢嚇他)  之後 , 他竟然以為他聽錯?!! 愣了五秒...........................我搖下車窗 , 搖了一半 , 又對他喊 : X.................  他頓時嚇到 , 正準備開門要下車扁人時  , 才驚覺車上沒有武器 , 但他卻有美工刀 , 且他好像沒要跑開的感覺  , 是慢慢往後快步離開..............其實後來會怕他要桶我之後落跑 , 於是關車門 , 準備報警 , 但之後想一想也晚了 ,  怕女王和家人擔心.................就很五味雜陳的開車回家了 !!

當下開車離開時想說要繞一繞附近  , 假如有看到他 , 我就跟著他 ,一邊報警 , 想讓這種敗類繩之以法 , 但沒看到了~!  

不知這樣的作為 , 假如真的警察來到現場也抓到他 , 這可以以甚麼理由起訴他呢 ?  是不是要告他才能成立 , 不告他就拿他沒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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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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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蝴蝶 2010-1-31 01:45 只看這個作者
當然是直接開車門用力撞他當你汽車被刮時,人在車內當下的反應?????8928
然後再拿車上隨便一個硬物砸他..
再補個幾腳..

然後報警..  OVER
3#
evo9191 2010-1-31 01:56 只看這個作者
那種人通常都有病
一定要先下手為強....

回覆 2# 蝴蝶 的文章

我當時是有想過倒車撞他............
但看完後照鏡後沒這麼做...............................


因為..........................................是S320    當你汽車被刮時,人在車內當下的反應?????4026


想一想應該也遭到毒手~!

回覆 3# evo9191 的文章

說真的......他看起來就像是流浪漢....................
應該病入膏肓............我已經打算買警用三節棍或是辣椒噴霧甚至電擊棒放車上了............

期待下次與他相遇............當你汽車被刮時,人在車內當下的反應?????6010

回覆 1# chunchung0519 的文章


下面這幾個法條都是你當下適用的!!


事訴訟法88條:現行犯人人得逮捕之

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法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196條:物之毀損及賠償方法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你可以當下報警,或者直接制服他後送警局,

刑事訴訟原則為公訴,由檢察官代表國家(人民)為原告,跟民法的自訴由人民自為原告是不同的,

但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同意,檢察官才可以提起告訴

抓到警局後就交給司法程序了,等刑事訴訟定他罪後你再打民事訴訟會更好打贏!

不過這種輕罪你當下讓他跑了,就算後來警察趕到了也很難辦了,

社會上案子太多了,這種輕罪沒監視器幫你作證的話,人跑了事後要再將他逮捕的困難度會更高,

警察應該不會花太多精力在這案子上....

[ 本文章最後由 好車人人騎 於 2010-1-31 06:09 編輯 ]
會游泳的,通常都比較快溺水

回覆 1# chunchung0519 的文章

在那種時刻會說國罵的,一定飆國罵先!再來就是下車理論一番摟~

開車族防身配備可選配=>電擊棒.甩棍.高爾夫球組(勿使用棒球棍,會被抓的).雨傘

換作在下,傢伙一抓下來扁他一頓+要他賠錢,賠不出來就叫警察拉!
(只是那種穿著打扮,請他吃高爾夫球竿也太高級了...彎掉一支要價不斐呢...)

[ 本文章最後由 jonyon46 於 2010-1-31 10:49 編輯 ]
8#
yu丸 2010-1-31 11:46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人就是 打他應該 不打他悲哀
回覆 6# 好車人人騎 的文章

受用了,感謝~! 但是感覺整個過程應該有點漫長 ,定他的罪也要我提起告訴 ,到時跑法院應該是要的~! 直覺當下請警察或要求他賠償來的快一點~! 但...........他看起來像變態流浪漢..........我當時有個想法是搖下車窗時直接給他正面一拳~!
在抓他.........................但他的刀真的蠻大隻....................掯~!

回覆 7# jonyon46 的文章

武器真的是開車騎車族必備.................路上啥米咖都有........................

回覆 8# yu丸  的文章
心有餘而"武器"不足    畢竟自身安全會帶來給家裡負擔和擔心.....請各位小老婆版友們在"衝動"之前 ,也要看對方帶啥米"傢伙"   或事後跟蹤報警處理.....(事後才想到...........但怕他來來回回刮不完  當下忍不下那口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