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車禍發生時,保險公司會派員查看現場,由該員將現場狀況回報公司,
在由公司主管決定理賠金額.
例如版大的例子,公司可能有3萬的理賠預算,
理賠員就會唬一些較不知道的人(例.你也有責任..小車禍理賠金不多..法院見...)和他和解.
和解後的賠你的理賠金剩下的錢就是他的獎金(例你的理賠金是1萬剩下的2萬就是他的獎金了)
所以理賠員會這麼努力的唬你一點也不意外.
依版大的例子,你先不要和理賠員談,等事故報告出爐上調解委員會再談理賠金就好了.
(通常這樣的理賠金會和你心中的金額接近一點)
但記得不要超過半年的告訴期,通常調解不成,理賠員就會藉故拖延過半年,你就無法告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