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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確是為了買車11/23才正式註冊爬文尋找相關訊息!也蒙各位先進經驗提供最後決定購入台鈴GSR,但說為了毀譽台鈴新開帳號似也太「抬舉本人」了。我17歲購入RG50時還是單座款多處零件打著MIJ的時代,朋友也是早年在台中崇德路原廠服務站工作(當年台鈴參展的RG500Worf紀念車就丟在後倉庫一年多)。我沒必要為了台鈴他車好壞與諸位質疑者筆戰?我只是就一個企業是否重視自我品牌提出我的購買意見。套句版主的話「保固是用申請的.不是用凹的」。「原廠安全帽」與原廠本就有「LL號風衣」是我透過網路向他的原廠經銷商購買之合法契約贈品,再有規格可選擇下我要求莫非不合情理?至於SUZUKI與網購業者所謂「原廠安全帽」認定的問題?我也向「遠東愛買網購」與「台鈴原廠經銷商」提出我的質疑?但也希望質疑我者思考所謂「原廠」此名詞之授權認定與消費權益保障,質疑本文是否只為偏執抱怨而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