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隨便一撞吊架就要換了
真的很虛
當時情況就是
對方與我都來到了十字路口,當時假日車輛較少因此號誌只閃黃燈與紅燈
我有意識之前我的車已經到對方副駕駛那,之後就沒意識了
因此我沒做筆錄(車禍到現在都沒做)不過也有車禍事故得報案單
對方副駕處、粱、後擋風玻璃破掉(福特休旅車)
初步估計說要修掉 56000
而我的部份要 44600 +醫療部份+不能工作+慰撫金+其他
另外還可以提「過失傷害」告訴
只是目前診斷書並沒有開之後拆鋼板的時間,以及對方鑑定還沒下來,我也還沒拿初步研判分析表。
假如對方為肇事次因我為肇事主因(閃紅燈)那也許就 3/7分
[ 本文章最後由 忘幽谷 於 2009-11-28 14:0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