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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一個家庭破碎的單車客 抓到了

31#
小猴 2009-10-10 22:01 只看這個作者
什麼時候開始腳踏車跟高級汽車一樣
成為炫耀財力的工具的 ...
最近常常看到幹道上的夜騎團
摁 ... 就算你燈開的再亮還是很危險
晚上整團人騎腳踏車是個不明智的選擇
這群人我很肯定是盲目跟從流行的

TO29樓
汽車會亂重機
那是他不知道重機的路權跟他一樣
重機會在快速道路亂鑽
代表他駕照是買來的!
32#
LJX 2009-10-10 23:19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8# shimok2 的文章

您算是特殊 有需要 所以騎乘 好比蛋版主 是國手

你們是『有需要』『所以騎乘』

基本上就我在大馬路 所看到的 都是 『跟隨流行腳步』的人

那些就是所謂的『無需要』

上面有人提到了 我認為很正確

運動百百種 減碳方式更是多

偏偏一定要騎單車在馬路上來製造混亂?

要騎不會去河濱公園? 我家住內湖

內湖路一段連人行道沿線 都整修重鋪成 單車道

見過幾個騎在上面? 至今好像沒看過耶‧‧

然後騎在馬路上 跟汽機車搶道的 倒是不在少數‧‧

禱告哦

每年繳那麼多稅金給政府  政府拿去整修河濱公園沿線

要騎 請去河濱公園

不能去河濱公園 做不到的 非要騎大馬路

就盡量靠右騎 (但大多單車客都辦不到)

非要與眾車爭道不可似的

機車專用道 遭速度不夠快的單車 堵道很多人都有響應了

證明我不是瞎扯 遇到的也不只我一個


只能求上蒼 讓『單車瘋』趕緊退去


那些人不知道有沒有想過

現在單車 價錢炒的火熱 想當初

我在家樂福看同型同款的單車賣2XXX元

現在賣36XX 還是很多人買

等到熱潮過去了 單車在家裡成廢鐵 熱潮過去就想往外丟

丟要丟到哪 當然也是騎樓、黑暗的巷弄間 and?  總之 製造環境髒亂

或者永久放置機車停車格  屆時機車停車格更少?

反正沒大牌你也找不到主人 政府單位也不會因為你亂丟單車

專程請專家來採集指紋 抓出車主?

為什麼我能這樣說 因為我工作的地方就被丟了3輛以上 在騎樓

想買高檔 小折 GIANT MERIDA 等等的人

先別急 兩三年後 資源回收場 秤斤在賣的 論斤論兩 還買大送小

住北縣三重 新莊 蘆洲 應該都知道 橋下的贓貨市場吧?

單車前後避震 新的嚇死人 每台都是五百一千在賣的

我說的 都是親身體會以及經歷過的 有看到、遇到 才敢大聲

絕對不是 紙上談兵 或者 隨便給大家『爪小』

[ 本文章最後由 明水路一哥 於 2009-10-10 23:39 編輯 ]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aa13570 + 5 不是取代原本交通工具的騎士就不用說是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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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shimok2 2009-10-11 01:09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2# 明水路一哥 的文章

我開車在路上的時候
也遇到很多改車機車騎士騎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
依照你的論點
那我是不是該搖下車窗跟他說"阿哩細五就敖騎耶謀"?
何為有需要?何為沒需要?
那些改排氣管.HID的騎士
沒改車子就不能騎?
路上一堆改裝飆仔橫行街頭
到處惹事生非,他們這樣就比騎腳踏車的高尚?
買重機的那些騎士也是有需要?
不買不騎就會怎麼樣嗎?
一台重機動輒5.60萬
被偷了不也是報廢鐵名義只剩個幾萬元

你所提出的論點
不外乎都只是國民道德操守的問題
根本就跟是否有單車瘋無關
騎腳踏車在路上的就沒一個是好人?
騎BMW KS1200的人還不是嚼檳榔到處亂吐
公道上還不是一樣超速行駛
這樣子的道德操守就有比較崇高嗎?
我並不反對討論或韃伐肇事的單車騎士
但請用公正且成熟的觀點來看待整個事件
而非用個人扭曲及偏激的言論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情人太累 小姐太貴 學生最實惠

重情重義重粉味.愛鄉愛土愛查某-善良品茗公會誠徵全省經銷商 意者請洽台南分會長
34#
LJX 2009-10-11 02:0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3# shimok2 的文章

如果你所說的船上 假設有10個人

我能說 我起碼打翻9個人

而你是唯一還在船上的那1個

9:1

偏偏沒辦法 我在路上都是遇到那些9的

而你是唯一 也是1



講白話一點好了 我遇到的都是白目單車客
至今還沒有遇到像您這樣 中規中矩的
算是遺憾吧‧‧‧
我也想遇到 像您這種唯一也是1的
來改變我對 單車客的看法
只可惜‧‧難啊‧‧‧‧‧

[ 本文章最後由 明水路一哥 於 2009-10-11 05:00 編輯 ]

回覆 33# shimok2 的文章

小弟贊成你說的....

最後也只能說每種東西每件事都有''例外''

如果要以你所見的少數,冠用在一個圈子上   是不是對那些無辜的人不公平呢???


小的還是感覺樓主的言詞太偏激了....
36#
shimok2 2009-10-11 09:3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4# 明水路一哥 的文章

你的看法改不改變在於你個人
這跟一個人的個性以及成長背景有著相當的關係
這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重要的是有其他人能夠看清楚此一事件的本質
而非一群人盲目的激情謾罵
對遭受到傷害的被害家庭而言一點幫助也沒有
    情人太累 小姐太貴 學生最實惠

重情重義重粉味.愛鄉愛土愛查某-善良品茗公會誠徵全省經銷商 意者請洽台南分會長
無謂的謾罵是沒有意義的~小弟也有小小接觸單車~聽車友說過大部分習慣不好喜歡闖紅燈的人是因為(已經其有速度了 也已變換到高速檔 停紅燈來不及變下來才闖)那個車友被小弟我一句話打槍掉~你可以在停紅燈時按著前煞車 把車後輪稍微抬起 然後降檔吧?!~
人都有惰性 但希望有在騎單車的同好可以稍微的注意一下 馬路是大家的 不是沒有車牌的最大 我自己騎車開車都很小心 停紅燈時在變檔並不難好嗎 別只想保持速度或是懶得重腳起步 只要闖紅燈 下一秒會發生啥事 大家都不知道! 多多注意自己安全 也多注意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38#
ddt87940 2009-10-23 10:33 只看這個作者
害一個家庭破碎的單車客 抓到了2591 好了啦~大家都只是把自己遇境拿出來小小抱怨一下
沒必要為了什麼車吵來吵去,傷感情
騎單車運動我很贊成,但本人行經單車道的時候卻沒見過半輛單車
以上也是本人自身的經驗
但是呢
當單車在學生身上當通勤工具的時候
本人就非常的反感了
一來當馬路是自家的,三五輛並排聊天好不瑕意
二來逆向不夠還左甩右甩當自己馬戲團來的,神乎其技
三來出事總會一句.等我爸媽來你就無命!
這種小鬼呢,我恨不得把爸媽抓起來鞭刑給小孩看!!
以上也是自身想法
大家看看就好,同意蓋章,不贊成也當屁話,好嗎?
害一個家庭破碎的單車客 抓到了3627
吵架就像個無底洞,陷進去很難出來
39#
uualex 2009-10-23 11:03 只看這個作者
單車本無害, 不慎便成災
重點是人, 而不是工具.

可以說開頭又大的很多是路隊長, 但不能說開頭又大的都是路隊長,
差別在哪? 後者的說法就是要來戰的.
目前座騎
2001 GrandDink 150
1992 Honda GY6
KHS 5000st
Infinity Go Lite 改18速
看大家表示這麼多
所以騎單車的不是人?
只有你們騎機車的最偉大?

我知道這些話你們看了很不高興
但是 他們也是有合法路權的人
又不是滑板車等 有明文規定禁止不能上路的移動工具

至於規劃不好 則是應該去詢問政府人員
而不是怪罪於腳踏車騎士身上!!

該怪罪腳踏車騎士身上的 應該是他們違反交通規則的部份
而不是他們乖乖在路上騎的部份!!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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