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今天被打了....

21#
NM777 2009-8-31 10:45 只看這個作者
樓主 還是趕快去考到駕照巴~
聽說無照駕駛 好像要罰多少 忘記了 反正也是好幾張小朋友巴?
如果告他傷害 除非有人証或監視器畫面 不然單方面說他打你
應該有點證據不足巴 樓主大大應該只是皮肉傷吧今天被打了....2324
不然怎還有力氣來發文章今天被打了....1604
最後一提 沒事少按喇叭巴 社會風氣敗壞 被叭就下來打人
我覺得報警不一定有利
首先警察會先開你一張無照(印象中是6000)
另外被打的部分驗傷,提告也得知道你要告誰
有車牌嗎?
再來就是在網路上把車牌PO出來,說駕駛會下來打人,然後附上自己受傷的照片,叫大家小心
搞爆他(對不起,我是俗拉~只能玩陰的)
如果有辦法提出車牌或是路口監視器等資訊法院上贏面比較大
無照駕駛6000元吧
報警沒個屁用
你如果被打成重傷 或被打死了 警察才會理你
警察遇到這種小案件是會有多積極我呸

-------------題外話--------------
我爸的店被持刀搶劫 店長按下警鈴(警民連線那種) 結果警察沒有來
重點是警局還在我爸的店斜對面=  =
------------回歸正題--------------

隨身帶個防身工具好 預防勝於治療
反正甩棍也合法了
人人都有責任保護自己的安危不是嗎?
總之你還沒有駕照的話騎車就盡量低調 守規矩一點
因為有些人就是看準沒有駕照就會"慌"
所以遇到這種事情最好還是客氣一點不要惹麻煩
所謂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記下他的車牌 去查一些資料惡搞它就好哩~

晚上騎車回家還是小心點
防身的東西呀~不建議用甩棍或者刀類((你把人殺死了 換你自己要吃官司((話說某人車子側倒流就放武士刀....
去藥局買的防狼噴霧劑就好了((這個很好用 也可以DIY 材料很簡單今天被打了....4085

[ 本文章最後由 極限RPM 於 2009-8-31 11:24 編輯 ]
§→㊣※新世紀福德正神※㊣←§
你記下車牌了嗎?那些人特徵記牢了嗎?

有就很好辦了,除非你是善良百姓,不然這很好處理掉的...你知道我意思...今天被打了....3054
就責任而言是需要去釐清的!
不是無照就一定錯!
多年前小弟無照駕駛時曾經發生事故
小弟在路寬不足以劃線分隔左右線道的道路
被同樣是無照駕駛的人逆向超車擦撞
小弟人與車皆無大礙
對方因速度過快逆向超車並擦撞到我
進而失控撞上路旁電線桿
當場車毀!
人也倒在地上抽續口吐白沫!
小弟雖然嚇壞了
但還是不忘打電話報警並要求救護車!
當下對方被救護車送去急救
小弟也在做完筆錄之後
因為尚要釐清責任而被扣留身分證
兩個禮拜後警局來電通知責任已釐清(依煞車痕跡研判當時對方速度以及路旁店家目擊證詞等等)
責任並不在小弟!
只是去領身分證時,還是擔心會不會被開一張無照駕駛~
還好當時負責員警只是讓我看了當時所作的筆錄,事故現場圖,目擊者證詞以及責任歸屬等等的表格之後
要我簽名領身分證就可以離開了!!!
並告誡雖然責任不在我,但是無照駕駛還是不對的!!這次原諒你!以後自己注意!!!
(離開前詢問了對方商事,員警回答說對方有腦震盪以及骨折,需要住院.....)

就報警部分來說
小弟提供自己以及友人經驗
以小弟而言,
曾經在陸橋下坡時因不注意來不及煞車
以大約時速10KM的速度撞擊到前車後保桿
當下雙方都同意和解
小弟也同意負責車輛修理費(受害者看車輛無礙同意不修理!感謝!)
以及受害者去醫院檢查有無腦震盪之類的費用
雙方也互相留了連絡方式以及行照影本(確認過為駕駛者)
所以都同意不報警!
在受害者就醫檢查後,確認一切無礙!
小弟也依照約定為受害者付了一千多元的檢查費
也包了小小的紅包給受害者壓壓驚(NTD1600)
以為就此沒事~~
誰知道過了兩個禮拜
受害者打電話來說:
我感冒了!沒辦法上班!你要賠錢!!
聽了當下傻眼....
事發過後經過檢查確認無礙
也已經過了兩個星期了
你現在告訴我你沒辦法上班要我賠錢??有沒有搞錯~~~
而且還是....他X的感冒?! 兩個禮拜之後的感冒關我什麼事??
最後鬧上調解會,對方控告我逃逸
小弟調閱陸橋前的紅綠燈上的監視器證明確實有車禍發生!
雖然沒聲音,不過在監視器錄到的畫面最後雙方握手離開!(可以看出兩造都有處裡事故的情況,握手代表了雙方的情緒並沒有明顯的不愉快!)
並向我所使用電信公司申請通聯紀錄!(證明雙方有連絡,並非置之不理!)
也請對方出示就醫證明以及檢查結果!
在調解會告知告訴人(也就是當時車禍受害人)
以現有證據來說,他一定不會贏的狀況下!
告訴人依舊堅持要求賠償!
最後鬧上法院!
告訴人判輸!
另外同時被我以不同案件控告誣告,對方也判輸
最後我拿到了連同之前調解不成功,以及誣告等等所損失的費用數千元!

另外朋友的經驗也是差不多!
雖然對方違規右轉!不過我朋友車速過快導致撞擊對方
當下也沒報警~雙方皆同意自行負責
誰知是後對方一而在再而三打電話要求賠償
並在電話裡出言恐嚇
最後也是我教朋友裝電話錄音
下次對方再打電話來
先吊他的話當時是否同意各自負責
對方回答:有啦~那又怎樣!!我現在不舒服要你賠錢!
再把對方出言恐嚇的內容一併錄下!
然後告訴對方:
你剛剛說的我全部都錄下來了!
待會我就會去警局備案!
如果你還是堅持的話
大家就法院見吧!
之後再也沒接過對方電話!!!

所以,不論事故大小!
不論你是撞人或是被撞!
報警是最基本的第一要務!
雖然有時候事故真的很小,小到雙方都懶得計較~~
但是報警有份紀錄對自己是最有保障的!
如果對方同意不報警
看是否能夠麻煩對方對著自己的手機錄下一段同意不報警並自行負責所有後續事宜的影片!(當然自己也必須要在對方手機裡留下一段相同的影片!)
這樣萬一以後對方後悔之類的
起碼有影片當證據佐證!!

以上純粹是小弟自己以及友人的經歷以及心得!
每個人處理方式不同!發生事故時狀況也略有不同!
因此小弟的經歷並不代表每個人的狀況以及事故狀況!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hao000 於 2009-8-31 13:18 編輯 ]
今天被打了....1478
打人?
他有種就不要遇到更大尾的!
看來電擊棒要帶在身上!
下次遇到這種人!
電死他!
不管誰對誰錯!
打人就是不對!
機車考完!
去驗傷!
調監視器!
告死他!今天被打了....5266
只要有事故!
絕對要報警備案!
不然這社會王八小人太多!今天被打了....14

[ 本文章最後由 123675768 於 2009-8-31 11:46 編輯 ]
28#
enzofz 2009-8-31 11:5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709324 於 2009-8-31 00:44 發表 今天被打了....2038
我覺得二邊都有錯,你沒騎在機車道上

從原文看來 看不出他哪裡有錯.

三車道以上之路段, 慢車道旁邊那條快車道, 只要沒有禁行機車的標誌或標線,本來就可以騎在上面啊.
很多機車停等區也是設在這條車道上的.

參考一下交通部的機車路權網頁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34&ctNode=1373&mp=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大部分的汽車駕駛人&機車騎士根本不曉得這條可以騎,

他們只覺得這條是快車道, 所以機車不能上.

我常常騎這條未禁行機車的快車道, 但還是要小心.

有時會遇到汽車按喇叭要我讓路, 因為內側車道有另外一台汽車擋到他,

見我騎快車道, 就按我.

很討厭這種自以為汽車最大的駕駛人.

我已經超速了捏, 不然你是要怎樣!  難道要我更快嗎?

我就是車速比慢車道的用路人還快, 才騎快車道啊.

自保之道還是讓路吧,  機車先天的無奈.

既然他比我快,我就讓吧.  慢的讓快的,道路才會順暢.

-------------------------------------------------------------------------------------
警察會吃案, 是因為有上級的壓力.
根源是民意代表只看犯罪率.

威脅他說敢吃案就檢舉他...看他會不會積極處理.
真的吃案的話可以上蘋果日報的

一定要抓到傷你的人, 不然以後還是會有其他受害者.

[ 本文章最後由 enzofz 於 2009-8-31 12:13 編輯 ]
很贊成樓上說的對,版主應該要報警才是;
無照是一回事,傷害又是另一回事;
只不過警方會要求告訴人舉證或第三人目擊者,所以建議版主能先看看
案發現場是否有監視器,不然的話,縱使找到行兇者,如果對方不承認,就會演變成各說各話的情況.
還有啊..,要注意警方吃案的機率會很高,尤其這種"小事"..一般警方都不太重視..
根據我本身的經驗,就曾經被吃過案,那個承辦員警還硬說我可能眼花了
車號記錯...埃 ~~ 真是世風日下,連警察都愛理不理了..
就是有這種動不動就要打人的混蛋 治安才會變這麼糟糕今天被打了....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