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板上有經驗的板友(版主).小弟我.在7/18日晚間.與一輛汽車方生碰撞~
我的錯:
1.有騎進快車道(但該路線並無標示.機車禁行內(快)車道.且在肇事前方約40m處.有紅綠燈的機車停車格.是在路口末端.的內車道裡)
2.該路線.速限50km.我大約騎55~60之間(警局的筆錄~我會太誠實嗎?)
他的錯:
1.佔用慢車道
2.雙線迴轉(由最外車道開始迴轉)
以上~
想請教.如果交通事故裁決.是他錯.還是我錯(雙方車輛都有損傷.我有受傷.有診斷證明.警局有備案.雙方均無酒駕)
[ 本文最後由 0324kkk 於 2009-7-20 06:3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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