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666 於 2009-7-13 11:19 發表
你們的觀念有誤喔
路上的機車後方超你車的速度是時速比你快的狀態下,至少時速+10km/h才超的過你
你在被超車之後才要加速追趕,這樣對方的時速與距離已經拉開一小段
你還可以追的上並超車,這樣你的車極限還是比較高啊
必竟才多25cc,馬力才多1-2ps,重量的差異還沒算呢
同意這位大大跟他樓下的物裡神算。
整個過程你有三個錯誤:
1.你載女友怎麼會去追正妹的車,時機跟本不對,該打!!(要也是女友不在追= =)
2.是我的話不會在馬路上熱血拼尾速,因為任何一個突發事件根本沒辦法反應,就算bt39雙輪外加對四卡鉗浮動浪花,都英雄無用武之地,因為時速100在市區的時候,你的反應絕對跟不上突發事件,不管煞車或沒剎車都是一樣的結果。
3.如同這位提到,觀念有誤!
很多人認為跟在一台車後面始終追不上,感覺自己好像比別人慢,那假如今天你追的是一台飛機,你雖然不能超越它,但你還覺得自己慢嗎?不!因為你是用一樣的速度在跟隨他,而且還能慢慢跟上。
再者也不清楚他們的車的車況,犯了知己不知彼的毛病,外加對方兩個一定比你輕,除非她們是胖正妹...
總結以上,
推翻你的gsr很弱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