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中立的立場...
我覺得, 這件事情扯到"肖像權"是有點太過
畢竟是在公路上, 在公眾場合, 非營利使用
是不適合用肖像權這個法條的
不過, 網友拍追焦嚇到騎車的人
確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我會建議拍攝追焦照的攝影師
在拍照片的時候, 除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以外
也要注意騎士的安全
儘量躲在騎士看不到的地方, 以不影響騎士為原則進行拍照
我還有在北宜看過拍追焦照開閃光燈的
那個攝影師下次不要再讓我遇到, 不然我一定海扁你...
為什麼? 你根本不尊重騎車的人嘛....
前面有網友建議在前方一定距離放一個牌子
寫前有攝影師拍追焦照是個不錯的作法
好歹讓騎士有個心理準備
此外, 前面有網友提到自己分心...不能怪別人的例子..
說真的, 我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如果今天我在山路上剪你的線讓你摔車
你也不能怪我囉
在法律上, 我並沒有撞到你
是你自己技術不好或者分心摔車
被我嚇到, 算你自己活該囉...
事情是不是這樣呢....
多替別人想一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