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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開竅了....(單車族注意了)

来源: 22928264 2009-5-4 03:0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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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3/78/1iu1x.html
奇摩新聞


騎單車上橋,該走橋邊人行道,還是機慢車專用道?

連結台北縣市的華中橋,前幾天發生死亡車禍,起因就在於單車騎乘在機慢車道,機車騎士鐘淑齡(45歲)超車時擦撞到單車,機車女騎士摔倒、頭部撞地死亡。

全案由萬華警分局偵辦,曾姓男子(59歲)供稱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以往都是走機慢車道,案發時他已盡量靠右行駛,不知後方有機車要超車;警訊後將曾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意外發生時,鐘婦連同機車往左側滑出,鐘婦安全帽脫落,頭部撞擊機車道與汽車道分隔島,當場陷入昏迷,在後方目擊的高姓機車女騎士見狀,報警將她送醫,但女騎士仍因顱內嚴重出血不治。





單車族  小心一下 路權規劃
別再龜著機車道走......因為你是違法

常常台北橋 一堆單車族 不走旁邊人行道  死也要走機車專用道
我不懂她們的心態  跟機車族搶道 有那麼"刺激"嗎???

想追求刺激 怎不乾脆上高速公路.....
偏偏挑 台灣最多的交通工具 去搶道

上坡在那搖搖晃晃的  人家機車時速 最低也有30   單車根本不到20  
速度差異 容易導致追撞

[ 本文最後由 22928264 於 2009-5-4 03: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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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9

跳到指定樓層
好棒的法律...
自從大家強調節約能源騎單車之後
我一天比一天討厭騎單車的人= =...
每天都有新鮮事。。

回覆 #2 abc11019 的文章

放心.... 單車族 也不喜歡我們ˇˇ"


終於有一個劃分區域了

不然經常為了閃單車 差點被人擦撞
(曾經 右方一個單車騎士  右後方一台機車想超車  左前方一個安全帽 在陸上)
(煞車也不是...靠左也不是 靠右也不是  只能油門到底 閃閃看....只是嚇死了單車騎士.....)
Fighter 150(紫白)
MSP 前後避震 (紅)小燈 LED紅(All)
GSR  排氣管(偽?) G5盾牌小燈 Jet Power擋泥板
4#
mydark 2009-5-4 09:58 只看這個作者
單車族也需要被法規規範!!
無視紅綠燈.老愛龜路中央.....
我受夠了...
多點.多看.多爬文
要捅就捅吧 反正我就是閒 更何況不長眼的人多的是

要享受過程
心靜則眼澄明
一個人的燦爛 兩個人的璀璨
放心,單車族無所不在

即使是快速道路也上的去

少個機車道有差嗎?下次換汽車道!

不然以後出遊大家都改走快速道路好了

回覆 #1 22928264 的文章

請問你是從哪裡看到
自行車在機車道走是違法的???
我怎麼都看不出來?
  
老人家騎不快,也要SHOEI+防摔

回覆 #6 dd12102000 的文章

第二段阿
曾姓男子(59歲)供稱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以往都是走機慢車道,案發時他已盡量靠右行駛,不知後方有機車要超車;警訊後將曾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回覆 #7 sungshu 的文章

這一段跟"自行車在機車道走是違法的"有什麼關係???

曾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只是因為他"過失"造成女騎士死亡
此處的過失
只是刑法第14條的
有認識過失,或是無認識過失
只是因為行為人注意上的缺失
而有公權力介入處裡
還是跟"自行車在機車道走是違法的"搭不上關係阿
法律開竅了....(單車族注意了)2751
況且承辦的員警也沒有做下"自行車在機車道走是違法的"的結論阿?

如果依照原po的邏輯
被依照過失致死法辦的人就是因為行為違法的話
那請解釋下列新聞,為何是開車無違法的人被移送法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3/78/1iu1u.html
  
老人家騎不快,也要SHOEI+防摔
原文由 abc11019 於 2009-5-4 09:11 發表
好棒的法律...
自從大家強調節約能源騎單車之後
我一天比一天討厭騎單車的人= =...



沒有必要去討厭單車族阿 其實錯不在他們 他們也是故意搶道阿
他們會騎機車到也是因為人行道上也不能騎單車阿
就算他騎人行道好了 撞到人還是他們的錯阿
以台北來說人行道上都是機車停著加上路人哪來的空間騎車 只好到路上也比較平坦
這要怪就得怪台灣道路設計不良 相信再完整的規劃出來之後單車族也一定不會跟你們搶道的
單車族是無辜的被夾在中間兩邊都不是
騎單車在機車道並沒有違法

此案例過失致死與單車騎機車道並沒有關西
請不要誤導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