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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第16條1項2款,擅改排氣管! 疑問?

来源: lbosing 2009-4-29 00:1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21 20289
今天被開了一張擅改排氣管,真的超悶的,警察跟監理處還有環保署的人都在,我從他們面前騎過去,他們沒攔,結果我到前面待轉,他們竟然追我把我叫到旁邊去,小弟是裝南昌的平管,出口也朝後,管本身也沒超過大牌下緣,他竟然要開我單!?
且他把我攔下來就開始寫紅單了,我說不用給監理處的人員看嗎,警員說不用看了,他們是專業的看就知道是改裝的....
我就問他說擅改排氣管的定義在哪? 警員答不太出來,我就說新聞上都講了,排氣管要朝後,出口要水平或朝下,且不能高過大牌,聲音也不能太大聲,我的幾乎都有合乎規定..他才去請監理處的人員來看,那我就問他我哪裡不合乎規定,他只回我一句,因為你的管沒有水平....
我就想哪支管是完全水平的呀!? 然後那警察就開我"第16條1項2款" 擅改排氣管(責改) , 我就問他是驗車單嗎!? 他說不是,我就說那要驗車嗎? 他說應該不用...他也很不確定! 就又跑去問監理處的人員,結果說要! 那我又跟他講了很久,因為他完全也霧沙沙..
這樣怎嚜能讓我信服呢!?  那要騎走的時候,才測排氣管聲音的數值,當下真的超傻眼!  那我問他怎嚜樣!? 他說測出來是 6.5 (數值)
我就說標準是? 他說標準是 8 , 我就說那我還會接到罰單嗎!? 他說你在標準內是合乎規定的... 於是我就拿這張紅單了

那小弟我現在的疑問是 他開我 "第16條1項2款" 擅改排氣管(責令改正) 但是左上角又勾的是郵繳或是網路繳錢的 , 那我這樣的話是否會收到驗車單,要去驗車呢!?  完全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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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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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900元入國庫....

不需要驗車
3#
MeC 2009-4-29 00:41 只看這個作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

  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
  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
  並應沒入。


*-*-*-*-*-*-*-*-*-*-*-*-*-*-*-*-*-*-*-*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


只要有排氣管也就是消音器(且有防燙蓋),就不能開設備不全

二、變更致影響行車安全,由於警察只是執法人員,並非專業人士,影響行車安全部份並非執

  法人員能判斷的,除非該員有ARTC車測中心之類的相關資歷或證照(如果有證照,請它出
  示證照以茲證明)。

三、排氣管變更的規定,在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第四條第二款中有

  明文規定,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四、有裝置防燙蓋卻被刁難的話,請參閱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五、請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否則將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四章第125條瀆職罪依法可以提出行

  政訴訟。

六、拒簽罰單並不構成妨礙公務罪向執法人員表達個人意見是個人的權益,不需受到執法人

  員妨礙公務的威脅

*-*-*-*-*-*-*-*-*-*-*-*-*-*-*-*-*-*-*-*

瀆職罪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
  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而執行不應執行之刑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以上皆是前輩們努力出來的...(如有不妥請告知小弟馬上刪除)

還有請有禮貌的跟警察先生溝通,別一付很有把握就跟他大小聲,甚至嗆聲!

你跟他五四三,他要叼還是有辦法。

下次希望可以守住荷包,別再貢獻國庫了...


[ 本文最後由 MeC 於 2009-4-29 01:05 編輯 ]
熟悉的麥香 + 多多最對味...

誠徵:最初整瓶藍色包裝  麥香嚴選奶茶
我在改裝店一堆老闆都說
翹管不用怕啦 現在是可以翹 可以改
只要排氣口朝下就好
我看 還是不能大意囉@@

回覆 #4 maybe928 的文章

改裝店老闆說的話聽聽就好
除非你跟他說:你今天跟我說改了不用怕被抓,
那我以後被開排氣管你願意幫我繳罰單嗎?
如果老闆敢擔保的話,你在去信他的話!
生意人,嘴巴說出來的話聽聽就好!
6#
lbosing 2009-4-29 01:45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 superfat_turtle 的文章

所以我不用驗車囉!? 萬一他寄驗車單來呢!? 這樣我要申訴嗎!?
7#
lbosing 2009-4-29 01:4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 MeC 的文章

謝謝你,寫的這麼詳細,還好,當時我的態度很好! 但還是很悶!
我已裝回原廠管了! 我很怕他到時寄有的沒的,就很麻煩了!
8#
ktk_ace 2009-4-29 02:0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lbosing 於 2009-4-29 01:48 發表
謝謝你,寫的這麼詳細,還好,當時我的態度很好! 但還是很悶!
我已裝回原廠管了! 我很怕他到時寄有的沒的,就很麻煩了!


900NT 算罰單裡很低了喔.

如果被開到噪音的話,是6000NT 起跳喔.

原廠管才能保住錢阿!

 換回來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被開第16條1項2款,擅改排氣管!  疑問?380


The Agni Motor gives up to 93% efficiency, and it maintains high efficiency over a wide range of loads and speeds.
等等 如果照大大貼的資訊對照的話

樓主沒有任何一點構成被開單的依據不是嗎??被開第16條1項2款,擅改排氣管!  疑問?293
~.極速的冷靜.奔馳的快意.~

回覆文章

回覆 #6 lbosing 的文章
不太可能寄來...我之前被開過也是很擔心
倒是我到八德監理站問過
小姐說這只需要繳錢....

回覆 #9 bear7410 的文章

我只能說雖然他不能開單!
但是你對警察態度假如不太好
他一個不爽就開驗車單給你
就會跟你說【既然都是合法的,那驗車應該沒問題】
(不知道現在開驗車單的定義是什麼,假如有規定不能亂開就好了)
所以這時你的臉就會變鐵青了...被開第16條1項2款,擅改排氣管!  疑問?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