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xza1314520 於 2009-4-8 18:59 發表
開單人們就叫做搶錢!?
自己不違規 警察會給你開單嗎!?
您這話讓我回想起18歲那年(按...都快10年了),
那時我剛拿駕照沒多久,騎車當然是一副"菜比八"的樣子.
有次,我要去超市的路上,經過一條單行道.
(當然,我是乖小孩,有先看箭頭朝哪邊)
這時,有個警察從我對向騎過來,然後攔我車,
二話不說就拿了紅單出來開始寫,然後很不客氣的跟我拿行照駕照.
我: 警察先生,請問我怎麼了嗎?
警: 你逆向違規行駛!
(好死不死,我們兩輛機車間地面上剛好是個箭頭)
我: ..........(不發一語,手指向地上)
警: 呃....抱歉,抱歉!
然後他就快速收起紅單並且「往順向方向逃逸」.
這就算囉,
上了大學後,有次很衰小,在承德路-民權西路口被紅燈右轉小貨車追撞,
害我被推撞到前方要靠邊載客的計程車.
我整個人飛超過車頂,頭部直接落地(按~! 還好我戴玻纖帽,摔的帽子都裂了),
小腿還被小貨車的車牌「砍」出一道長4cm深見骨的傷口.
但,小貨車肇逃,路人為了救我,沒時間記車牌.
躺了半天出院後,我有打去大同分局,要請他們調閱路口監視器,
接電話的女警說:
「你以為我們很閒嗎?這種事請自己找當地里長!」
說完後直接掛我電話.
從此後,我對「狗屎」(你可以稱它"條子") 心中只有按陰陽.......
[ 本文最後由 Mac0908 於 2009-6-23 00:2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