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原文由 amibabug 於 2009-1-23 12:10 發表 今天早上去掛失提款卡 本來要去補辦身分證 後來才發現之前已經先拿給老媽拿去領消費卷 這算不幸中的大幸嗎
原文由 五期勁戰 於 2009-1-23 11:18 發表 還等明天條子通知你??? 這什麼年代了 趕緊先報遺失 不然很多麻煩問題 例如人頭帳戶 皮夾或皮包如果可以放車廂 下車帶走是最安全 我曾經一個3000多的眼鏡放外套口袋 才20分鐘的路程掉了 後來跟我弟拿著手電筒 來回找了兩三趟都找不到
追蹤0
粉絲1
文章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