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houzama3380 於 2008-10-28 20:08 發表
因為巡邏員有遊走各版的權限,
我是建議在不提高各版版主的負擔情況下,
請各位網友善用"檢舉"功能,然後檢舉的收件對象
設定為巡邏員,多招幾位熱心網友當巡邏員
來分擔這部份的工作。
這樣巡邏員也不需要花時間到各版去找違規文章,
又能達到一種自律風氣的形成
(不乖就被不知名者檢舉,巡邏員會來處理/處份),
各位認為如何呢?
我並不希望再變回非站務可扣分的制度,
當初就是"亂"才會取消,現在恢復一樣還是"亂",
沒必要開倒車吧
當然,有罰也要有賞,如果檢舉屬實,以第一位檢舉者
為準進行加分答謝的動作,這樣應該 OK 吧
贊成有專人負責收檢舉件 XD
因為...有些時候...不曉得是漏信還是什麼情況....
有時會發生檢舉的文章並沒有受到處理 (當然我不是指"立刻"要處理.....)
久了就沒檢舉的熱情囉.....
如果被檢舉的文章都有作適當的處理.....
相信點一下滑鼠打幾個字能讓礙眼的文章消失.....何樂不為?
(當然這裡指的消失並不代表一定是刪除,被修正後當然也算是不礙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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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下面#10樓 大魔王
我曉得有些文章可能會有難界定的情況,這個當然是有站方人員會定奪
而我指的是一般很易於判斷的違規(如:車種標示不清、不正常報價單位)
像最近就很多不正常報價的文章 (搜尋內文"小朋友" 就可以找到很多)
當然...有些內文是真的指小朋友 (如:出遊相關主題內容)
不過也有很多是確實違規囉... (每次檢舉要間隔45秒.....不是很方便)
[ 本文最後由 2pmoriya 於 2008-10-30 00: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