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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站教的車禍處理(知識)

我覺得開那600元罰單真的很誇張

希望我們保留現場

但是又要開我們影響交通的罰單

花錢買保留現場嘛= =?

不是這樣吧。。。
大頭照為不專業側掛,請勿模仿!!
12#
tetsuyan 2008-12-20 05:34 只看這個作者
600從以前沿用到現在

我想應該是不會改變

這算不算另類的希望私下和解呢

警察真的都會問  要不要私下和解  如果要私下和解  

警察只會紀錄就車牌姓名

這應該算糾紛  "請"人協助
13#
jack0615 2009-11-18 13:02 只看這個作者
上次在高速公路內線車道車禍,也是等警察來量好關係位置,才移動車子,沒有被開妨礙交通的罰單耶。監理站教的車禍處理(知識)1022

回覆 10# kay0968 的文章

600元拍照費呀監理站教的車禍處理(知識)9041
這樣的話我寧願被開一張妨礙交通
這關係到自己或是對方的權益
錢......決定了車的力量......也決定了馬子的漂亮

騎士自古誰不摔??全套裝備保性命!!

目前封車中...在路上請勿挑釁...

DR在...故我在   前方有更嚴峻的角度  75度等著你挑戰
16#
炎之 2010-3-27 02:49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0# kay0968 的文章

62說他怪,其實也還好,不盡人情倒是真的

這裡解釋一下
這條法規他所言的狀況應該是
每個行車人,都應該自備「粉筆一隻」
而依現今社會進步,也最好能備「相機一台」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時
只要,沒有傷患或死亡
也就是單純的擦撞之類的小車禍
肇事雙方應該在車輛地面上標上記號(記得沒錯就是畫車輪的位子(大概?))
接著儘速照相存證(參考上面第三要點來照吧!)
結束後,儘快移車,然後如果不能現場和解,就call警察吧!
『拒絕開單』
PS:車輛無法正常發動及行駛或有危險疑慮時,可以不移動車輛
警察這時如果開單,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大家可以聲請救濟

但是,只要有傷亡產生
肇事雙方就不能再去移動車輛
一旦移動了車輛,則必須罰款600-1800
不過,如果真的堵住了道路之類的
這時,只要作現場採證完成,且傷患同意後,便可移動車輛(不過對方要還有意識才行啊190.gif )

至於傷患怎麼去認定呢?我想,只要見血,都能算傷患吧110.gif (無責任逃)
而這條法規,基本上他的用意也有一點
就是如果只是小擦撞的話,希望大家能和解
套法律人常常掛在嘴邊的話:司法資源是很昂貴的!

小弟不才,有錯別怪
感謝樓主提供這個車禍處理知識
這就收藏起來 讓家人朋友知道該怎麼處理
感謝樓主大大 無私的貢獻 讓小弟菜鳥我... 學到了更多基本知識跟常識!!
大家好我叫阿衡 希望可以再這與愛車人一起成長
阿衡與愛車人一起成長 歡迎一起討論研究自己家的小寶貝 點我點我
"敗類型檢察官"
監理站做的竟然出現這種字眼真不簡單監理站教的車禍處理(知識)4077

回覆 19# f8916074 的文章

原來監理所也知道台灣有敗類檢察官監理站教的車禍處理(知識)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