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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

来源: bioforgeka 2007-9-28 11:4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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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6/2/l867.html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
聯合 更新日期:2007/09/27 07:00 記者: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每年約有十二萬件罰單提出申訴,今年一到八月已一萬七千多件過關;由於市長郝龍斌指示對有爭議的罰單從寬認定,以減少民怨,因而只要有證據、有道理,交通事件裁決所都會從寬認定,特別是第一次申訴。

據了解,議員選民服務項目之一就是銷單,在前副市長金溥聰揚言公開議員關說名單後,府會關係決裂,銷單成絕響,取而代之的是專案申訴。只要在申訴委託書上蓋有某議員幾個大字,對處於模糊地帶的違規事實,一律從寬認定,但也有議員礙於面子自掏腰包。

「絕對沒有銷單這回事!」裁決所所長王聲威說:「申訴管道很方便,除了書面陳述事實,最好附帶照片等資料,或者直接透過網站申訴。」

王聲威說,一般來說不是酒駕、闖紅燈、超速等重大違規,第一次申訴幾乎都能成功。但對習慣性的申訴人,則必須斟酌實際情形。他說,透過網路申訴每個月都超過兩百件,申訴若不成功,還可以向法院聲請異議,約有兩成的案例都獲改裁或撤銷。

申訴成功最多案例包括: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現場卻未見相關標誌;在私有地上被開違規停車罰單、員警筆誤或照片牌照與罰單不符等。

另外,機車未停放在格線內的違規停車,以「機車遭人隨意挪移」來申訴成功率也很高,但通常以申訴一次為限,否則就要有照片為證。執法單位為免爭議,停車格線外的第一輛機車,原則上不開單處分。

較特殊的申訴成功案例是因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裁決所曾經受理一個案子,車主收到未繫安全帶的罰單,申訴理由是胸腔開刀不適,事後檢具醫師證明,結果免罰。另一名車主被開超速照相罰單,申訴理由是因為趕著見病危親人,且檢附訃聞,裁決所考量人情,比對時間後,決定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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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機車未停放在格線內的違規停車,以「機車遭人隨意挪移」來申訴成功率也很高,但通常以申訴一次為限,否則就要有照片為證。執法單位為免爭議,停車格線外的第一輛機車,原則上不開單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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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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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之前被拍照"機車行駛內線車道"罰1200
不過我是被小黃跟公車突然左彎給逼進去內線車道的
不過不知道怎麼申訴?
只好繳錢了事[新聞]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5559
說到這個就讓我想到這幾天新聞那個議員

好大的官威阿~關說銷單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服務選民所以違法?我呸[新聞]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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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試著保留證據,這樣申訴要過的機率比較高,但是可能

需要不短的時間就是...上次的例子有人申訴改裝被開單,最後裁決免罰已經過了半年[新聞]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1759
一般申訴差不多要等三個月
進階要聲明異議的話大概半年
麻煩的是時間的消耗還有來回的奔波
至於開單子的那個警察除了只需要在第二次上法庭時出來講他沒有錯之外
其他時間都是你自己在一個人奔波
加上地方法官對這種交通裁決一向愛理不理
最後都是乾脆花錢了事
5#
yihe 2007-9-28 15:27 只看這個作者
二面手法吧
每年預編的罰款預算 一年比一年高 甚至還有"業積壓力"
另一邊卻說 從寬認定申訴有理就免罰  到底要相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