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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

来源: qscfthn0007 2007-9-6 13:1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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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人心有多變態吧!!
灌水泥都遠不及的變態酷刑!!
感覺最可怕的是 "人彘"
人彘  真的是生不如死阿....
晚一些在補上西洋酷刑吧!!


兩千年前呂后殘害戚夫人的手段、拔其髮、斷其肢、啞其聲、剜其目、熏其耳,示為「人彘」,歷史上有兩個人用過人彘這種酷刑,一個是呂后對戚夫人,另外一個是慈禧太后對麗妃!

不過我覺得「凌遲」更為殘忍,所謂將凌遲就是用很慢速度將人處死,用刀一刀一刀割,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岳飛就是被凌遲處死的!

其實除了凌遲跟人彘外,還有很多酷刑,例如五馬分屍,炮烙,剝皮...等!
以下有詳細介紹~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裡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會有一個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
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
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學生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鐘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聽過。


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縊首

差點忘了這種最重要的死刑。之所以說是最重要的,是因為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

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事實上前幾年出版的「完全自殺手冊」還推薦上吊自殺,認為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殺方式。)

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


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不然怎麼叫酷刑呢?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子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武則天其實還算是個好皇帝,只是因為她是女的,就被後世史家罵得狗血淋頭。不然她重用賢臣,懲罰酷吏,又奠定千年科舉的根基,比起後世那些亂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複雜的。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姦罪,人家就會幫你準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複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

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柺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

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所以為什麼喜歡對女生施這種刑呢?我也不知道。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最近的例子是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裡看到的。他有個病人,是以前黨外的大老,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癒合的空隙,據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警察拿針給扎的。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塚…這些出土的屍骨,都為我們見證了戰爭的殘暴。

戰爭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裡,立成毒酒,飲之立斃。不過到底有沒有這種鳥,這樣的做法可不可行,我也不知道。
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藥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記得很久以前讀過讀者文摘一篇文章,裡面說拿破崙就是這樣給毒害的…

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藥,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藥,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麼「暴力美學」可言,像凌遲、剝皮,都還要講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不過還是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吧。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裡,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裡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 本文最後由 qscfthn0007 於 2007-9-6 18: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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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西洋酷刑!!
恐怖而殘酷的刑具-鐵處女


鐵處女是歐洲中世紀時的刑具,外表像個人型棺材,內側各個地方都裝有可活動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該刑具有四個基本特徵,這四個基本特徵也充分顯示了其非人道的特點。
一,若從小孔向裏面釘入長釘會把受刑者的身體打通。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還特地避開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由於該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內完全是被鐵釘懸挂起來的。
二,桶棺內的空間極其狹窄,這會不斷地帶給受刑者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這種刑具雖然四面也有對開的門,但即使把所有的門都打開,受刑者也跑不掉。
四,該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開門的話在外面是聽不到受刑者的呻吟聲和慘叫聲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門打開,再關上時,鐵針還會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樣的傷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夠減輕臨死前的痛苦。

翻開拷問史,在衆多關於拷問器具的記載當中,以人體形狀爲模型製作的器具最多。這種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對開的兩扇門,門裏面裝置有尖銳的釘子,一關上門,裏面的人就會體會到鐵釘刺穿身體的疼痛。在這類刑具中最爲有名、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國的“紐倫堡鐵處女”,其原物已在1944年的空襲中被毀。

由於史書中對該種裝置的使用情況記載得不是很多,所以很難判斷這種刑具的存在是傳說還是事實。因爲關於拷問的史料文獻都是以19世紀的研究爲基礎,而當時的研究受浪漫主義思想和民間傳聞的影響較深。而有關“鐵處女”使用的記載很少,從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該裝置起,只有幾十年的時間。當天,法官把受刑者關入“鐵處女”中,門只是“稍稍”地關了一下:“釘子尖銳的前端慢慢刺入了那男子的身體,先是手腕,然後是腳等其他幾個地方,接著是小腹、胸、膀胱和局部肌肉,接下來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雖然很疼,但還不至於立刻要了犯人的命。這期間那男子不停地發出淒慘的叫聲,顯然他非常痛苦,就這樣連續哀號了兩天他才死去。”1、根據這篇文章的記載,恐怕當時的“鐵處女”內側各個地方都裝有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而且鐵釘還是可以活動的,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

18世紀後,紐倫堡逐漸取消了審訊時實行拷問制度的習慣,在1784年出版的旅遊指南中,明確記載有“‘鐵處女’這一可憎的、令人戰慄的拷問器具,成爲了弗雷德利克·巴爾巴羅薩時代的古董”2、的字樣。雖然該書把時代弄錯了將近400年(弗雷德利克·巴爾巴羅薩時代比中世紀還要久遠),但由此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鐵處女”已經成爲博物館中的收藏品了。不過就在該書出版的時代,1788年在紐倫堡同樣延續著其他變相的拷問制度。應該說1788年的確是個劃時代的年份,當時歐洲啓蒙思想已經達到了最高潮;法國大革命也已經醞釀成熟;英國工業革命亦取得了驚人的發展;新大陸美國也確立了共和制的國家。但就在這樣的時代裏,同樣存在著遊街示衆、肢解、車輪刑、割舌、斷手等殘酷的刑罰。而且從中世紀延續下來的各種殘酷刑罰,在以天主教爲國教的廣大歐洲地區成爲了法定的刑法,這種陋習一直延續到拿破侖時代之後。其中最爲嚴厲的地方有奧地利和德國交界處的拜恩州(現德國的西南部)、除了托斯卡納(譯者注:義大利中部丘陵地帶,主要城市有佛羅倫斯、比薩等)地區的盧卡和巴馬(義大利中部城市)之外的義大利全土,當然不用說西班牙也要算上一個了。

由於該刑具是在紐倫堡製作的,且其原型被雕刻成一張少女的臉,因而被叫做“紐倫堡鐵處女”。這樣的一口活棺材居然被稱作處女,真是讓人不寒而慄,據推測這也是當權者的狡猾之處,他們利用動聽的名字(鐵處女)和可親的外觀(少女的臉龐),企圖給人一種好的印象,來掩飾人們對該刑具的恐慌。

總而言之,該刑具有四個基本特徵,這四個基本特徵也充分顯示了其非人道的特點。

第一,這種桶棺的內部,在相當於人體的各個部位都開有小孔,從這些小孔向裏面釘入長釘可以把受刑者的身體打通。爲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製作時還特地避開了受刑者的要害之處,由於該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內完全是被鐵釘懸挂起來的。

第二,桶棺內的空間極其狹農作物,這會不斷地帶給受刑者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第三,這種刑具雖然前後都開有左右對開的門,但即使把所有的門都打開,受刑者也跑不掉。

最後,該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如果不開門的話,在外面是聽不到受刑者的呻吟聲和慘叫聲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門打開一次的話,再關上時,鐵針還會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樣的傷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夠減輕臨死前的痛苦。

從這一器具的構造我們可以看出,那時候的刑具製造中已經加入了機械構造的要素,而且該刑具還可以分別作爲拷問和執行死刑的器具使用,不過實際使用時,能夠進去之後而不死的人可能少之又少了。

一、動物行刑

這種行刑模式的歷史可能比人類的衣冠文物史還久遠,當人類尚在用石塊與棍棒與自然抗爭時,用藤索捆綁起一個違規的同類去讓動物糟踏乃是最簡單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知道,在西元前7世紀、亞述王亞蘇巴尼巴爾曾把已決犯扔給 巨犬做大嚏C埃及人則傾向于用鱷魚。而印度人則鐘情于讓老虎作為“執行官”,至於中國人,偏好“人不義則群起而攻之”的準則,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螞蟻堆中,籍此驗証強弱、大小、輕重、粗細等對立概念的互倚互換、用大型食 肉動物來對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視“恃彌凌弱”的中國人所嗤之以鼻的。對動物行刑有著想像之迷戀情結的當數羅馬人。羅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這實際上是一種溺刑。但在溺死之前,會將犯人連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雞,一只狗,一只貓及一條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將袋口縫緊。經過這樣處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佈滿了斑斕的印痕。在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釭滿C所有類型的猛獸都被用于該刑︰獅、虎、陛B熊,偶爾也有野狼、狗之類。所有的動物事先被餓或囚禁得發狂。觀眾都是觀賞行家,不允野X任何順序上的錯誤,一般說來,虎較受歡迎,它能快刀斬亂麻式地把犯人吃個精光。而熊的風格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賞,它將犯人急風驟雨般地擊倒,吃的時候卻慢條斯理,拖泥帶水,咀嚼得十分仔細。除了直接處理的方法外,還有一種間接方法,即用動物的力量來施刑,中國史載的五馬分尸,馬尾拖便屬此類。而在印度馬通常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於中東或非洲,多用單峰蛇。縱觀動物行刑的古往今來,最為可怕的當數中世紀在法蘭西、英國和荷蘭等地都流行的一種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綁于床,在其肚皮上僅扣一口鍋或一只籠子,裡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著點火加熱。為了逃命驚慌擇路的動物便會亂刨亂咬,洞開犯人的肚子深入他們的五內。

二、割喉刑

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因此有“羅馬刑”之稱。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幹並不分離,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因為犯人主要是由於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為主要的死刑手段。

在古羅馬的角鬥場裡,兩個角鬥士中受傷的一方會在倒下后舉起自己的膀子,並用左手無名指指向觀眾,一方面是透過這樣的手勢承認失敗,而另一方面是請求觀眾從寬。這時,勝利者會來到他面前,做一個單腿跪地的型式,並控制住他的頭,將刀深入他的頭下,再昂起頭,等待理念的裁決,如果失敗者在角鬥過程盡了全力並勇敢而靈巧,博得觀眾的喜好,他們就會舉起手示意赦免,如果他的表現不令人滿意,他們就會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如果這樣,競技場主席便會喝一聲︰“割喉”!

割喉的確帶有幾分榮譽與悲壯的意味。
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羅馬的意識型態對手───基督教徒。

亞、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禮時也用割喉刑。在歐洲,割喉只是為了加重刑罰而設,是為了“割開喉嚨,塞進烙鐵,將舌頭擠出來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擬定的法典裡曾有規定,割口必須高及頸下,這樣行刑者便能透過割口把犯人的舌頭拽出來。

到了20世紀,高棉一度又採用了割喉刑,他們用尖利的棕櫚葉慢慢地剪開犯人的喉管,在頸動脈附近的位置來回不停地割,“拉出一個很細的口子,然后用盡氣力橫向一拉。血當即四處噴濺,射得很遠。”用這樣的方法,他們處決了成千上萬的人。


三、剖腹刑

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並拉開口子,導致五內受損而死。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后,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行,用于證明自己的忠誠、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一頂有英雄特徵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所以,並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資格剖腹。他們一般是被砍頭的。在日本,砍頭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還有污辱靈運魂魄的意向。


四、投擲刑

該刑的關鍵在于讓犯人從高處跌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行,例如沙漠裡……

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投擲刑的區別只在于犯人最後落在什麼地方,羅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臘則在落點上布一些棱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愛選擇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則是在水中豎起鐵鉤,再把人擲上去,最講排場的當數歐洲親教戰爭的地方,都崇尚讓士兵排起方陣,手執矛戟。然后把犯人帶到塔樓、城牆或是教堂頂上,喊著一、二、三扔下去。歷史學家于貝拉‧蒙泰耶寫道︰“這是一種最具戲劇效果的刑罰,非常戲謔”。

二十世紀中葉,法軍和美軍又重新使投擲刑死灰複燃。在阿爾及利亞和越南,拒絕說出自己所掌握情報的已決犯往往被從直升飛機裡踢出來,承接地點沒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擲高度卻是古人做?琱]想不到的。


五、餓刑

如果單純讓犯人飢渴致死,便體現不出施刑者的創意與匠心了。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飢餓面具”,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后,犯人的口腔裡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于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即便滿地食物,犯人也無法進食 ,直至餓死。

"天才的發明"是一種被稱為“恐怖梨”的玩意兒,鐵製,呈梨狀,透過機關可以打開。用它塞進犯人的嘴去,使其無法喊,無法講,當然也無法進食 。有些“恐怖梨”內藏尖刺,可以慢慢從製動口裡伸出,將口腔夾破,喉嚨戳穿……

在印度和緬甸,被判了餓刑的人則會被燒熔的鉛水堵住喉嚨和嘴巴。
在十九世紀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殺人犯與受害者的尸體很對位地綁在一起。“手手相連,唇唇相處,這些受刑者浸潤在腐血中,飢渴交加,悲慘而緩慢地死去”。
有時,會讓飢渴的犯人在餓死前狂飲暴食一通,然后扎緊小便的玩意兒,再堵塞肛門,讓其脹死。二戰期間,納粹在集中營裡經常對已決犯干這類事。


六、十字架刑

該刑在古埃及時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說來是用于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為了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有時也用十字架刑。
作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兩到三根木樁構成───如果是四邊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狀各異。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還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來處罰暴亂者,有的時候要倒過來,頭沖下,腳朝天。聖徒皮埃爾便是被這樣處死的,據說是他自己要求的,因為他自覺不能與基督受用同一種刑罰。早在犯人和劊子手到達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繪的基督背負十字架走向“顱地”的場面,從刑罰角度來看是違背事實的。

在行刑地,用繩子把犯人綁縛在刑具上,不過更經常的是直接用釘子釘,先釘手,再釘腳,釘子從來都不會釘在手掌上,因為手掌承受不住身體的重量會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經驗的劊子手會將長釘釘入腕骨間一個狹窄空隙,如今解剖學稱之為德斯托寬隙。

進入現代社會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20世紀70年代,越南軍人曾將“叛徒”釘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國家的小偷會被處以此刑;90年代,蘇丹等7國則將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眾。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
羅馬人處罰犯法的女人時,也多採取“活埋”。

古波斯人在活埋實施前,會將犯人從高處擲入一大堆刻意燒成的灰燼之中,灰燼進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遠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單純缺氧要可怕得多。

高盧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對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則用之專門處理同性戀者。在中世紀的法蘭西,為了“體面”,女人是不會被吊死的,畢竟一個女人吊在半空中,在眾人的眼皮下甩來扭去,晃動著雙腿是極不合禮儀的事,所以必須活埋她。現代的活埋記載見于越戰時期。

八、木樁刑

對于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

根據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后劊子手將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打好的銅裡,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博、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歐洲親教戰爭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義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將她高高舉起遊行,並宣稱尸體便是他們的旗幟。
1958年,伊芳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裡插玩意兒”。


九、活剝

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罔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五內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這樣的活剝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類剝皮活動的最高水準。因為在其他地區和國家,很多人並不追求整張效果,直接就作“藝術處理”。或切成極細的帶子,或切成圓片、碎片、長方片……處理的最佳傑作是把皮切成狹長的環形細節。

作為刑罰,活剝已消失了數個世紀,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變態收藏家追尋的對象。19世紀末,人類解剖學史上著名的斯皮茲那展覽一張完整的被鞣過的人皮。還有納粹,收集了不僅帶有漂亮文身的人皮,並將部份人皮用做書皮、燈罩、墊紙板或其他藝術品的良材。

十、肢解

該刑意味著干脆地剁下四肢。但發展到一定時期后,施刑者認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釵h種花樣。

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從手指下刀,然后切腳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創藥止血,用布包住傷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廁所裡,犯人要痛苦很久才會死去。到了漢以後,凌遲刑代替了肢解刑,也釵b行刑者看來,凌遲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國家依然規定,對小偷可以採用截肢刑,巴基史丹的法典規定︰“第一次犯偷竊罪者將被從手腕關節處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將被砍去左腳。”但藉此刑剝奪犯人性命的事幾乎沒有了。


十一、凌遲

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于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國對于反叛者的凌遲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羅馬人處理女犯時先割去雙乳,對男犯則先去其生殖器。希臘人在割肉時還要加上剔骨的程式,弄得犯人每個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國人,其他民族都顯得粗糙。中國人將凌遲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使之堪稱絕技。行刑開始時,劊子手會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結,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紮傷口,最先動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須只有指甲誘j小。殺一個成年人必須要施3357刀,刀刀須見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盤將其貼在上面供觀眾鑑賞,並要得到讚賞,如果犯人在規定刀數前死去,劊子手將被觀眾嗤之以鼻,並有可能丟掉飯碗。

十二、碎身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禮侗鰼騉K切相關。
犯人赤裸著身體被固定在一只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透過搖動手柄,
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
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我覺得中國酷刑比
西洋酷刑更殘忍
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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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民主的時代真好....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2603
看看以上那些刑罰....老天,古代人的想像力還真是豐富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7189

(話說那位方孝儒先生真是偉大阿~~無端端拖累近千人跟他一起走黃泉路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1583
4#
Noite 2007-9-6 21:27 只看這個作者
那個凌遲我有聽過另一種說法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6756
做法是用漁網套在人的身上,綁緊
然後肉就會因為漁網擠成一塊塊的形狀
然後再用刀子割下來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8266
不管怎樣....不會痛死也會失血過多而死,就算血多不死也會傷口感染而死....
不管怎麼死....都很殘忍..

我的心是黑白色的孤單


因為妳才有彩色的悸動


夠鮮豔了嗎?


我苦澀悲愴的


血染的花啊!!

很努力的看完它了!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9742
心得:活在現在真好!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4070
6#
aya 2007-9-6 22:28 只看這個作者
我以為有圖、還是照片才進來的說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2587
我在吃飯耶.....= ="

早知道就不要點進來看了XD~~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1422
原文由 aya 於 2007-9-6 22:28 發表
我以為有圖、還是照片才進來的說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8708


貼圖的話...
我怕會被扣分
因為會引起別人反感

回覆 #6 aya 的文章

圖跟照片我有收錄,不敢PO

太恐怖了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661
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4136 看起來好像很痛的感覺.....
古時候在行刑的時候....旁邊還會圍很多人在看.....中國古代酷刑!! 膽小勿入!!  補上西洋酷刑!!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