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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鐵真的很可怕很危險 在路上看到大車還是閃遠一點 |
| 好痛的感覺,貨車卡機車這事件很常見了 |
lin8250 發表於 2020-10-10 21:42 所以還是要有機車高速公路才適合 安全.視線不被檔定.也不會被打爆…你說是不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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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非關二輪或是四輪 真正有問題的是上面駕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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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很可怕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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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方執勤也有問題,只有一輛車要攔查違規車輛,而不是一前一後包夾違規車輛 在美國、日本警車只要開警笛,全部車輛自主跟隨警車後方,誰敢超越與近距離跟隨 ??? 不就是有明確法規與明確嚴格駕駛守則!誰敢犯駕照和你說掰掰,大筆罰金以外還可能有拘役刑期 台灣很常見有北七四輪或是二輪跟隨救護車後方搶快通行的 2. 從警車後方記錄器可見,很多駕駛看到警車都不會紛紛避讓減速而是一直加速或等速跟在警車後方. 影片中 中線與內側車輛不但不減速,一直跟著警車後方不到50公尺,正常應直接換至外側車道減速且遠離執勤車輛後方慢速跟隨. 一堆白癡駕駛看到前方有警車閃著燈開著警笛不減速不往內外側避讓的三寶駕駛還真是多 3.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 水帶。 此法不再加嚴格且訂定如何處置詳細辦法,這事件還是會一直出現,路上三寶何其多,雞腿駕照更是多 如統一避讓方向,往車道左右側閃,留出中央通道,有緊急車輛通過需減速避讓,不得跟隨緊急車輛後方60~100公尺(封閉之 快速道路、高速高路、高架道路上等嚴格執行) 總之個人看法 [嚴格詳細明確道路法規] + [嚴格執法] = 良好優質 行車環境 |
| 機車便宜,機車三寶太容易培養,所以政府單位想不出解方 |
| 這個騎上國道的真是移動式神主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