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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車友提及日期錯誤問題~ 我個人近期有個實例供大家參考! 雙鏡頭: https://youtu.be/pGSaUbfwrt0 前鏡頭: https://youtu.be/P1Dk4Aqo7uw 後鏡頭: https://youtu.be/2jK3r1lUjbA 這是我上個月18日,台北南下嘉義~ 行經台中時,險被公車擊落,命懸一線的畫面! 我再晚一秒的煞停車距~ 恐怕到不了嘉義,也會晚7天回台北! 返回台北後... 於9月22日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檢舉~ 除說明案發地點,時間與當時情況外... 附上雙鏡頭的行車紀錄器畫面~ 我有特別說明,行車紀錄器因一時不察,錯設年份! 歷時近一個月後... 於10月14日收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系統結案通知信! 重點節錄: 您於本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陳情交通違規案,經交由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1.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案,我們非常感謝您提供寶貴的資訊,本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查處,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舉發爭議,除審酌您所提供之佐證資料,並經派員查證,已就違規事證明確者依法告發。 也就是說... 除檢舉人提供的資料外! 有關單位應該會再逕行調查確認... 可能是案發地點的路口或附近店家監視器畫面等! 而我這案例,公車本身應該也有行車紀錄器畫面... 我猜想...... 完全沒有其他可以佐證的錯誤日期行車紀錄器畫面~ 才有可能不被採用! 最後我想順便說... 請肉包鐵的車友們務必注意安全! 很多時候不是我們不遠離大客車... 是大客車從我們視線外的方向追殺上來! 台中全航客運根本死神級! 幸運沒被收走~ 大概因為稍早做了一件好事... 影片風切聲驚人,PLAY前請注意音量!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 ... ZHWljS0hYE0nhuYHIg/ |
| 謝謝分享 |
jigoluotalu 發表於 2020-9-23 08:31 妨礙祕密的要點是"非公開",在一般道路拍照不適用。 肖像權…其實台灣法律並沒有肖像權的規定,是將其歸屬在人格權下,而且要在"情節重大"時才能求償。拍違規照,因為憲法第二十三條的存在,應該不算是侵犯人格權的重大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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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能不能用妨礙祕密 或肖像權 去告發檢舉人(一般民眾)? 違規是事實就去繳罰單吧… 想知道是...檢舉人有什麼法源依據... 想了解一下法律知識... ![]() |
| 人人都可拍照檢舉的意思 |
| 我是覺得這是在反串區間測速不符合度量衡標準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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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要對日期.日期不對.條子無法開罰 大的(重大傷亡車禍死人) 就算日期不對 法官也可以接受當證據的 |
肥嘟嘟老狼 發表於 2020-9-20 03:14 日期是錯的當然不能罰, 違規日期是有時效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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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畫面就可以罰 那如果日期錯誤的話 也可以罰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