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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評評理呀,這樣車牌有很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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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0-5-16 14:49

正文摘要:

大家評評理呀,這樣車牌有很翹嗎? 警察說車牌太翹看不到車號要開紅單,開12條1項7款,還要吊銷牌照跟驗車。 明明就可以看的到車號。 警察可以這樣亂開單嗎? ...

回覆

ther7714 發表於 2020-5-22 07:28
去申訴吧,我兩次被開兩次都申訴成功
第一次是騎SMAX被開,之後拿幾台差不多原廠就很翹的車來用儀器量角度證明可以辨識
那時候還一堆鍵盤侠在嘴砲

第二次騎TMAX被開,剛好前陣子被固定測速拍到,直接附上照片就取消罰單了

現在騎R1被攔也沒在帕,手機都存著被測速拍的資料,被刁就直接拿給警察看,他就閉嘴放我走了

我三台都有改翹牌,騎在我後面會被顏射的那種,而且是射爆! 不只泥沙石頭還有排氣管的廢氣,射到你不要不要的
反正首先你要拿出證明你的車牌可以辨識,以及角度沒辦法隨意更改。
上法院基本上監理站來的人都是一問三不知它們也只是跑跑行程,你準備的資料只要能說服法官就好。
本文最後由 ther7714 於 2020-5-22 07:39 編輯

肥嘟嘟老狼 發表於 2020-5-22 06:33
在警察的眼中 這樣算翹牌
所以被刁難了很正常
qkk 發表於 2020-5-21 19:07
就是違規怕被記車牌檢舉 不然有什麼合理的理由改翹牌??
有夠神 發表於 2020-5-21 17:27
如果以照片角度來看 感覺是有1點翹
ataidx 發表於 2020-5-21 14:13
rolkilos 發表於 2020-5-21 06:37
要  旨:
  警方攔查時,對未設計固定位置供懸掛號牌之車輛,應如何稽查乙案
本  文:

打行政訴訟~
因為基本上公路局就是看現場執法人員的意見,不會有過多的反對。
從以前的隔熱防護裝置硬要說是防燙蓋、翹管、消音器等~ 都有很多看到黑影就開槍,跟監理站申訴也是如此函一樣簡單回覆說依法開罰等云云...
所以要對自己的裝設與法規清楚明瞭,只要不是過多的違背或誇張的裝設,雖然麻煩,不過這本來就是自己的權利。
LinH-C 發表於 2020-5-21 08:53
有很翹…............喔
lozpxs 發表於 2020-5-21 08:50
愛亂改就不要怕被開單

尤其大牌又更嚴格

killbadman 發表於 2020-5-21 08:35
我是覺得這個高度會影響辨識度,如果測速照相機高度跟機車差不多,你的車牌高度應該會壓的超扁,可能只有0.7車牌高(車牌應該有翹起45度吧?),而且文字已經變形,然後行車時,又有車速,那你覺得會影響辨識度嗎?

可能警察講話較機車,但是車主翹車牌,就可能被刁,被刁還上來討拍....大家評評理呀,這樣車牌有很翹嗎?3183|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P.S.你要拍照說故事,我就看圖說故事。
Sin 60度 = 0.866, Sin 45度 = 0.707, Sin 30度 = 0.5


本文最後由 killbadman 於 2020-5-21 08:44 編輯

rolkilos 發表於 2020-5-21 06:37
ataidx 發表於 2020-5-20 22:23
沒有錯誤解讀,法律字面就是這意思,所以一直都可以,還可以上移或下移~~  不過左右移後車牌的角度不能貼 ...

要  旨:
  警方攔查時,對未設計固定位置供懸掛號牌之車輛,應如何稽查乙案
本  文:
  主旨:有關警方攔查時,對未設計固定位置供懸掛號牌之車輛,應如何
        稽查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公路局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九十路監交字第九0二0五
        五一號函辦理。
    二、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對於汽車號牌之懸掛位置除
        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相關規定懸掛固定等,均已有明確規定
        ,本案請依前開規則規定辦理;惟對號牌不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
        位置而置於車輛前後端者,尚難謂合於上開規則第十一條之規定
        ;至號牌因故無法懸掛於原設計固定位置之車輛,而將號牌正面
        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之處罰,仍宜由執勤員警依個案
        具體事實認定處理。(交通部90.07.03. 交路九十字第0三九二
        五三號函)

很抱歉,官方的解釋文就是這樣。

有原廠牌架就是裝在原廠牌架上。因故(合理理由)變動位置,條伯伯看不爽一樣開,就算行政訴訟也是看個案(就是拼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