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算開始要對酒駕有些許作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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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主大大分享 |
| 超跑酒駕被銷毀 應該滿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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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能趕快通過 遏止這種歪風 在台灣酒駕開車等於正大光明的死刑執行者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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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來個不一樣的條款 像是剛好撞死官員或家屬就罪功相抵~ 來個2~3次 馬上就偷偷3讀通過酒駕死刑了 |
| 應該加一條借車給曾經酒駕者,一樣要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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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預告,酒駕肇事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自 7 月 1 日起,無論駕駛是否為車主都將沒入車輛,依照六都規定更會在沒入後直接銷毀。 酒駕肇事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 這是重點.. 等人死了,殘了,才要處理.. 呆丸狼,係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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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有了.問題就在於執行的人願不願意真正落實了.如同紅牌可上國道.法源是有了.但是當官的為了選票硬是擱著擺爛不願執行! 所以酒駕修法.後續執行成效還有待觀望 ![]() |
| 累犯的處理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