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綠燈有問題,建議找議員申訴。 |
| 警察會站在這裡,表示這裡是賺業績的熱點,直接把照片給記者起報吧 |
infinitem35 發表於 2018-4-17 12:32 法律上警察是執行公權力, 所以是一般人要去舉證警察錯。 真的比較難。 |
死警察認為他貪財有理![]() 左轉的方向指示燈是要你左轉 但你卻要直行,所以算闖紅燈 本文最後由 小腦公 於 2018-12-7 23:03 編輯 |
| 如果是直行+左轉 同時亮起,而且沒有機車專用的紅燈,那就不可能是闖紅燈,建議把路口的燈號變換畫面錄影下來,繼續提申訴 |
葡萄不一樣 發表於 2018-12-6 20:49 唉 當時申訴過了 回答的就是以我到待轉格的時間去判斷是闖紅燈 小小市民哪那麼多心力去再度申訴搞這些... 我老婆也是很無奈的說 不知道是警員缺業績還是國庫在缺錢 總之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下次再度行駛至該路口的話 我都不知道要不要待轉了 不待轉-->罰600 待轉-->罰1800 |
seven527 發表於 2018-12-6 09:46 那還真得到法院說: 警依法無據,他們無法證明我方在中正路紅燈時駛入待轉區,僅以到待轉格不到幾秒去做判別,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警連所附記錄影像都無法證明 相關位置與號誌,根本就是依法無據 本文最後由 葡萄不一樣 於 2018-12-6 20:51 編輯 |
葡萄不一樣 發表於 2018-12-5 22:27 沒有我在公正路上的位置 警察站的位置根本看不到我那方向的紅綠燈及車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