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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pcs2140 於 2014-9-13 01:59 編輯 開版你知道嗎?4輪汽車和2輪機車都屬於是交通工具 停紅綠燈,前方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都要乖乖排再後面 ,不能超車到前面,開版有自我約束遵守法規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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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r2xxx 於 2014-9-12 00:02 編輯 腦殘無誤…我騎大重在路上遇到樓主這種人絕對問候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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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標題又怎樣!明明就沒錯還上來討炮 車牌號碼631-k 什麼的 這車型路上也不多 小弟會好好記著,路上看的你違規,絕對也會拿放大鏡來看,好好檢舉 |
| 說實話,機車停機車格本來就沒錯,把台灣的畸形法律當成理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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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ash 於 2014-9-10 17:28 編輯 上次我去某私人醫院, 警衛要我去停機車區, 理由是騎機車來代表健康狀況不錯, 汽車位不太夠, 希望把汽車位留給不方便的人。 BTW 常騎堤外機慢車道的話, 提醒你 1. 根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11條, 機車道寬度不得小於1.5公尺, 建議你多打電話給市政府爭取應有的權益。 2. 根據交通法規立法精神, 機車不管白牌綠牌, 機車不是慢車(人力獸力車等), 路權等同汽車, 而禁行機車的道安第 99 條是條惡法, 建議你多打電話給立法委員要求修掉這條, 爭取應有的權益才是正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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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標題 但還是覺得你沒搞懂..... 請這些人約束?? 阿就照規定 停在這 是要約束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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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也是跟樓主幾乎同路線, 那條路其實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都會有小危規發生, 我倒是覺得只要不造成其它用路人危險是可以無視的, 真正令人生氣的是"逆向超車"!!! ![]() 而且很多四輪的很喜歡在下橋時逆向超車 ![]() 可能本人比較怕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