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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倒車撞車

来源: 小賢 2015-10-22 13:03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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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小賢 於 2015-10-22 13:03 編輯

情形是上月中,小弟工作跑外務遇到的情況。

當時對方開休旅車停在十字巷口堅持要倒車停入死巷(一開始我有先報警違停),差點撞人然後撞倒我的機車,休旅車還未熄火停車,把我逼急了,本來上前想要拉人抽鑰匙,只能一拳打醒對方,對方車主還很有勇氣的下車跟我互相動手拉扯,我人個子小,只好先抓要害掐喉抓手把對方壓制在後擋風玻璃上,對方被我抓住當時,就很大聲的叫他太太錄影了,員警隨後有趕到現場。詳細可以看我貼上的影片,後來還有新聞報導。

當然小弟也有處理不對的地方,在臺灣的法律我先出手打人的話,有很大的機會傷害罪成立,考量之下,後來達成和解,所以奉勸大家:
1. 處理交通事故時,除非對方先打過來,千萬不要先出手,如果有紀錄影片或拍照更好!
2. 警方到場時,請一定一定要求警方雙方做筆錄,請警方看看有無違規先開單,不然檢舉追訴期只有七天!



影片:








TVBS新聞連結: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1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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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賭上我爺爺的名譽,樓主真的時間很多....有空在那邊爭辯錄影,花個一分鐘把車牽旁邊一點,早就騎到酒店爽了  發表於 2015-10-22 21:12
讚: 5
老三寶,倚老賣老,臉皮厚成這樣還要怪年輕人。  發表於 2015-10-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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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寶,倚老賣老,臉皮厚成這樣還要怪年輕人。  發表於 2015-10-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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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寶,倚老賣老,臉皮厚成這樣還要怪年輕人。  發表於 2015-10-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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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吃飽太閒 沒事找事做  發表於 2015-10-2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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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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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廷咩 2015-10-22 13:1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廷咩 於 2015-10-22 13:22 編輯

先出手的很吃虧
該汽車車主擺明故意的
不過你可以告他毀損,反正你有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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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 vs 傷害 不划算呢  發表於 2015-10-22 21:14
3#
hikari 2015-10-22 13:23 只看這個作者
這個新聞我有看過,原來是樓主,不過先動手就是輸了~
4#
小賢 2015-10-22 13:29 只看這個作者
hikari 發表於 2015-10-22 13:23 三寶倒車撞車3489
這個新聞我有看過,原來是樓主,不過先動手就是輸了~

對啊!真的要忍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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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耐一時,風平浪靜;退後一步,海闊天空,大丈夫能屈能伸,不是懦弱無能,反而是智慧的表現.  發表於 2015-10-22 18:38
一開始看標題我很站在你這邊~
看完影片和新聞後,我無權反過來!
現在是懂得po網路就是贏家嗎?想取暖還是想討砲?

我覺得人家是住戶回家很正常~
你侵門踏戶還自以為得理不饒人,自我意識那麼重
什麼實情都把自己放第一位的話,應該把車靠個邊微笑讓住戶回家
然後你也微笑的繼續跑下一個外務~

靠邊一下會死掉嗎?這點應對進退都不會,我看跑外務業績一定也不好~
唉~

套一句樓上說的~現在弄成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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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表於 2015-10-2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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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說中我心裡話,而且還打人  發表於 2015-10-2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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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0-23 01:18
讚: 5
同感  發表於 2015-10-22 19:43
情形是上月中,小弟工作跑外務遇到的情況。

當時對方開休旅車停在十字巷口堅持要倒車停入死巷(一開始我有先報警違停),差點撞人然後撞倒我的機車,休旅車還未熄火停車,把我逼急了,本來上前想要拉人抽鑰匙,只能一拳打醒對方,對方車主還很有勇氣的下車跟我互相動手拉扯,我人個子小,只好先抓要害掐喉抓手把對方壓制在後擋風玻璃上,對方被我抓住當時,就很大聲的叫他太太錄影了,員警隨後有趕到現場。詳細可以看我貼上的影片,後來還有新聞報導。

當然小弟也有處理不對的地方,在臺灣的法律我先出手打人的話,有很大的機會傷害罪成立,考量之下,後來達成和解,所以奉勸大家:
1. 處理交通事故時,除非對方先打過來,千萬不要先出手,如果有紀錄影片或拍照更好!
2. 警方到場時,請一定一定要求警方雙方做筆錄,請警方看看有無違規先開單,不然檢舉追訴期只有七天!

唉唷...
雖然樓主是對於怹們辯解的態度,以及碰撞機車的行為,覺得忿忿不平,
但是正面的交鋒,甚至是動粗 ... 等等的應對,反而是落人口舌而已,無法使得事情有進退.
本文章最後由 guohuei9527 於 2015-10-22 14:23 編輯

阿...真搞不懂 明明左右後就有空間把smax挪進去 雙方退一下就好了..
不然就是請他往前移個空間讓你出去..
反正雙方一定要有個讓 遇到講不聽得讓一讓就好了,有的人覺得吃虧 但我覺得總比事後要處一堆牛屎問題要好多了..
你不動和他吵結果浪費時間 結果也沒比較快 還撞了車 打了人 真的不知道你在堅持啥 = =||

而且我以為對方是和你一樣都不是住戶,所以要把車違停一下之類的 就比較不好 ..
但是看完才知道原來是對方家的路口 他要停進去似乎也很合理..

說真的這種窄巷問題 台灣到處都有 你這樣會常常遇到 真的很沒必要..


8#
Rivera78 2015-10-22 14:26 只看這個作者
有時候做人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難。

小弟在高雄念書時很多住在小巷子的住戶都會劃地為王,用空桶子裡面灌水泥,左右各一,中間綁一條線,就大剌剌拉一個停車位空間停他們家的車。

以人來講,自我中心的人很多;以地來講,台灣地狹人稠,空間本來就狹小。

以這件事來看,大家各退一步就好,搞成這樣沒啥意義。
9#
WolfChiu 2015-10-22 14:33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樓主更寶~哈哈  互相一下嘛
文明的法律就是怪怪的
例如一個酒駕闖紅燈又逆向撞了一大票路人,死了好幾個
一個親眼目睹家人被撞死的家屬,把肇事者拖出來打到斷手斷腳終身殘廢
這兩個誰的刑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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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以暴制暴,其實與沒有法治的動物怹們有什麼分別,直接採取達爾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即可,  發表於 2015-10-23 15:26
其實我們可以體會被害人或家屬的心情,但是我們為何自稱是人類,就是因為我們是法治的社會,  發表於 2015-10-23 15:23
就是因為台灣法官判加害人像是對家人,對被害人反而是該死,造成了社會民眾心裡的不合理的情緒壓抑  發表於 2015-10-23 02:48
恩恩,反而在文明的社會,不能以暴制暴.  發表於 2015-10-22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