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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車禍問題

来源: birdis08 2015-10-2 17:4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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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7/18與一台自小客車發生車禍
我(2005 CBR1000RR)    對方(2012 POLO)
當時我走的方向為綠燈,對方於禁止迴轉的路口迴轉且左轉燈號尚未亮起,導至我的車頭與他發生碰撞。初步鑑定為 對方:1.再設有禁止迴車標誌路段迴車。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我   :涉嫌超速行駛。
車行維修估價為38萬,但以價錢上的考量我只要求安全部份的零件更換新品(車台 總泵 輪框 上下三角台 前剎 )所以想以20萬做為和解金額。不過對方堅持只付10萬 他說因為我的車已經10年。已經開過兩次協調會,雙方沒有共識,破局。


想請問各位
1.我的車輛是7/17號購買的2手車,當時購買為33萬。請問這樣的折舊率到底要怎麼算法?
2.現在要走法律途徑,想請問我該如何著手。先去交通大隊報案?還是去地檢署?那去法院的書面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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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自動減價阿 又不是在作慈善事業  發表於 2015-1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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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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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受傷嗎? 有的話可以用過失傷害告他   然後如果你涉嫌超速但沒有辦法證明你超多少的話~~通常是8比2或7比3   我年初的車禍跟你的案例一樣  只是我是迴轉車><  我這例是判6比4  對方直行機車騎在禁行車道並超速   你的案例你只有超速所以沒意外可以推到8比2
3#
manhms 2015-10-2 18:55 只看這個作者
請求恢復原狀 不要談金額!!!
這是鬼島鬼法!!!!!!!
我於7/18與一台自小客車發生車禍
我(2005 CBR1000RR)    對方(2012 POLO)
當時我走的方向為綠燈,對方於禁止迴轉的路口迴轉且左轉燈號尚未亮起,導至我的車頭與他發生碰撞。初步鑑定為 對方:1.再設有禁止迴車標誌路段迴車。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我:涉嫌超速行駛。
車行維修估價為38萬,但以價錢上的考量我只要求安全部份的零件更換新品(車台 總泵 輪框 上下三角台 前剎 )所以想以20萬做為和解金額。不過對方堅持只付10萬 他說因為我的車已經10年。已經開過兩次協調會,雙方沒有共識,破局。

想請問各位
1.我的車輛是7/17號購買的2手車,當時購買為33萬。請問這樣的折舊率到底要怎麼算法?
2.現在要走法律途徑,想請問我該如何著手。先去交通大隊報案?還是去地檢署?那去法院的書面要怎麼處理?
一、如果樓主不介意維修的方式,並且也沒有不能回復或回復顯然有重大困難的情事,  例如:有必須報廢,無法維修...云云的情形,  通常是請求對造,恢復機車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之前的原狀就好,  不要請求支付前揭所必要的費用,自己代為回復原狀,
  以免樓主有不當得利的疑慮(這個也是折舊的用意),對造拒絕或減少支付請求的金額,
  而且彼此也不會對於維修的價格,是否為必要的費用爭執.

二、通常是建議當事人聲請法院(10 萬元以上未滿 100 萬元,徵收 1000 元的費用)或公所調解(免徵),
  因為成立的調解與民事確定的判決有相同的效力,可以免除曠日彌久的訴訟程序,
  如果調解不成立,爾後再告訴( 6 個月以內)或起訴( 2 年以內)就好,
  避免司法官(檢察官、法官)對於當事人有其他的觀感.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2005 年的機車,殘值 ........請教 車禍問題520

以恢復原狀為主 !

有受傷的話,通常就是以刑逼民了
6#
rau0521 2015-10-3 08:06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au0521 於 2015-10-3 08:13 編輯

這種判決在合解委員會上大部份都是7/3 肇責,不可能完全沒責任,就算無法舉證你是否有超速,通常不會影響肇責因為初判的法律效力較低(除非你確定你沒超速,那就花三千申請肇事鑑定吧)
先考慮是不是要跟他上法院,如果不能接受他開的價格,就要等第二次調解再談
如果有你有體傷,對方態度又沒誠意處理,建議直接提告,提告作筆錄時就可以提告了,應該會比較好談
警察初判是事故30日後可以申請,通常有些肇事者要看到初判才跟你談
如對初判有異議,可再送肇事鑑定不過要3000

對方沒保險嗎? 通常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話,應該車損基本都有20萬吧!

另外提醒一點,強制險理賠的很少
自費處理的項目基本都沒賠(如果有需要貼布之類的,不要在藥局買,去健保的骨科看,就可以拿了)
所以一定要到有健保的醫院或診所,並要求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收據

自費的項目強制險沒理賠,可由自己的醫療險理賠(所以診斷證明同一家醫院如果有產生自費的部份建議多開一張診斷證明,收據影本蓋章就可)
國術館那種沒健保的建議就別去了 通常自己賠的比較多

折舊的算法一般都是轎車 有公式
不過折下來跟垃圾差不多

總之 先看對方的誠意再那,你可接受的底限再那?
真的沒法談 就直接提告
體傷提告成立 對方還要多賠一條易科罰金給國庫,至少6-9萬
所以還是先坐下來 曉以大義 因為很多人沒賠過不知道利害

希望你能得到妥善的賠償!

本文章最後由 darkwang 於 2015-10-4 19:40 編輯

可以去找律師事務所詢問
因為有些東西是巷子內的人才懂的

雖然詢問一次大概也要1萬
但律師寫出來的東西就是不一樣
真的有差

請求恢復原狀也是一種辦法
看個人看法囉
提到金額是最下策
別提就對了

另外
在下並無隱喻其它車友是不專業的意思
請別貼標籤
多謝

在下的朋友就遇過有錯的當事人本來要賠錢了事
但父母一來馬上改口要朋友賠錢不然就上法院的案例
偏偏警方錄口供的時候都是寫當事人「自稱」
最後只能花錢了事
只是花錢是花在律師事務所
律師瞭解狀況後寫了一堆我們看不懂但感覺很厲害的東西
交給朋友如何應對

對方家長馬上態度180度轉變
在調解委員會時就要求趕快合解
朋友受傷損失的薪水、車輛復原一概解決
只求別正式上法院
這就是一般人與專業人士的差別

最後
在下的朋友絕對不是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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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樓主是好意,強調術業有專攻,但是隱喻其他人建議是外行人的說法,似乎是 Orz 的事情 XD  發表於 2015-10-4 00:22
如果你這是一般交通事故登記的話,會有肇事比例的問題,先釐清楚再說吧,要求回復原狀才是重點,拿車行的估價單,再請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面一起在協調會上討論,保險公司的理賠上限到哪?針對不足的費用就請對方去補足,再加上精神撫慰金(第三責任險的理賠項目之一),也許對方還賠不到10萬,你的車可以修復,對方能接受的和解金也還在上限內,除非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你還可以要求監理單位開張罰單,依據:"汽車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責任險,可處3000至1萬5000元罰款;機車則可處1500至3000元罰款;若未投保卻發生肇事,處6000至3萬元罰款"
另外如果是對方以逼車,故意擦撞等方式造成人員傷亡,個人財物損害,則是構成刑事案件,當然這又另當別論了~~~~~~~~~請教 車禍問題8216請教 車禍問題1470請教 車禍問題1519
要求恢復原狀
要求恢復原狀
要求恢復原狀


你要求維修金額的話 法院的折舊率會讓你吐血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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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發表於 2015-10-4 00:37
因為依據財政部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機車的耐用年數是三年.  發表於 2015-10-4 00:36
對方是個職業軍人,車子沒有保險 所以全額都是他要自己出。
調解委員以初步鑑定判斷責任比大約是對方7 我3,而且對方好像覺得上法院沒差 直接說10萬不接受就上法院...好像我是肇事主因,
現在職業軍人都不管紀律?還是部隊不知道所以沒差?搞得我想打1985問候他們一下了。
這幾天會去警局報案動作 因為有受傷所以會提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