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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1小時內領車 免保管費

来源: maggie 2014-6-14 14:1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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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拖吊車輛只要一進保管場,車主就要繳交保管費。桃園縣警察局修正《桃園縣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違規拖吊車輛進場未滿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13日由議會通過,經報請內政部通過後,公告實施。
交通大隊初步估計,新制實施後,桃園縣政府1年保管費用,將減收760餘萬元。

目前桃園縣內有桃園、中壢、八德、海湖4處拖吊保管場,車輛進場,車主除了交通罰單、拖吊費汽車600元、機車100元外,還需繳交以日計費的保管費汽車200元、機車50元。

過去許多民眾車遭拖吊,急忙繳交罰單及拖吊費外,並不清楚還有保管費這項,且是車一進場就以日計費,不算小時,民眾為了領車,只能自認倒楣將所有費用繳清,才能夠領車。
縣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林明賢表示,新制實施後,時間計算是從車輛進入拖吊場才計算,非從拖吊開始計時,採對民眾較有利的政策。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6%8B%96%E5%90%8A1%E5%B0%8F%E6%99%82%E5%85%A7%E9%A0%98%E8%BB%8A-%E5%85%8D%E4%BF%9D%E7%AE%A1%E8%B2%BB-220023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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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1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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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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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塵 2014-6-14 15:53 只看這個作者
但我覺得
要拖吊又要索取保管費 實在很不合理
拖吊與保管 有因果關係 怎麼切開收費 感覺一件事被扒兩層皮
不然就別拖吊 照相開單就好
至少 當日領車 應不計保管費
隔日領車才能計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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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14 18:33
如果車子不見,拖吊場可以不用負責囉?違規跟保管不同事件可以混在一起噢?  發表於 2014-6-14 18:29
"拖吊車輛進場未滿1小時者"
政府有政策 業者有對策
如果是從拖吊車進場開始算 那業者只要拖時間 拖超過一小時就能"合法"收保管費啦...
車子進場>司機休息一下>卸幾台車再休息一下一小時就過啦~保管費謝謝(伸手)
而且一般車子被拖很難在一小時內趕到拖車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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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1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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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14 18:32

小弟10年前在中壢市區被拖吊

當日去領車就沒跟我收保管費

朋友前陣子也在中壢被拖吊去也沒收保管費

是都忘記跟我和朋友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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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14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