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比較狠...有次在墾丁的省道上有個阿婆在路邊想跨越雙黃線衝到對面.....我如果沒記錯應該是三線道吧...
限速70我也才60,他看到我來先是後退了點,我想他是要讓我就加速通過(絕對70以下);
但那阿婆竟然又用"腳"又往前走了幾步(也就是整台車佔了我的車道),那時左方有車(汽車),
往右我記得是沒位子,當時後方有女朋友,腳踏板有載了電腦;車子是租來煞車有問題的舊鵝
要我轉倒是不考慮了,在接近時我讓前輪對準她的腳,輕輕的擦過
我車還是倒了但幾乎沒事,那個阿婆從撞車前到他倒車都還在"阿",我說要報警阿婆一直說不要
所以我在買了車子之後就馬上升級制動....避免又在倒車和撞車之間掙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