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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立法院三讀通過酒駕累犯肇事致死新罰則

来源: 宋元智 2019-6-4 20:0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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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引發民怨,立法院5/31三讀修正《刑法》部分條文,規定曾犯酒駕、毒駕案件被判刑或緩起訴確定者,若於 5 年內再度酒駕肇事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以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是導致重傷則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前在 3 月份時,立法院已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對於拒絕酒測及酒駕的相關罰鍰,本次則是針對《刑法》中對酒駕再犯者的處罰進行修正,寄望能透過刑罰的增加來嚇阻酒駕再犯的情形。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立法院三讀通過酒駕累犯肇事致死新罰則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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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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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ric6110 2019-6-4 20:25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終於有所正視酒駕問題
3#
life 2019-6-4 22:15 只看這個作者
不會判死還是有人敢喝,
就怕收容不下,人會滿出來!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立法院三讀通過酒駕累犯肇事致死新罰則7981
然後有教化可能  可易科罰金

笑而不語
5#
kanou 2019-6-4 23:09 只看這個作者
為什麼這些修法的都不把酒駕刑罰判重?是為自己留後路?
若於 5 年內再度酒駕肇事而致人於死者,處以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是導致重傷則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最有學問就是這個「可」字啊!跟放屁沒兩樣吧~

所以說這個無能政府跟無能立法院對酒駕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如果大家還要支持這樣的政府連任,那就別再怪酒駕防治不力了!因為這就是你我的選擇!

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到頭來居然真的沒有一個立法者敢碰這條!
你們這些官啊!真行!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9-6-4 23:17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酒駕只不過佔所有交通違規致死傷10分之1而已

請問其他9成交通違規致死傷,什麼時後要修法重罰?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感謝大大的分享......
酒駕修法那毒駕怎麼不一併納入?
早就應該修法加重酒駕刑責,可惜罰的還是太輕了。之前看到新聞報導,酒駕有制定酒精濃度高達多少的標準,而毒駕卻沒有吸毒標準,所以吸毒多少才算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沒有標準答案,全看律師強大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