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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超速61公里挨罰8千 法官判撤罰

来源: phos 2019-5-3 19:06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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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騎重機行經新北市淡水區台 2 線,被移動式測速照相機拍到超速 61 公里,他認為警方未依規定在測速照相機前方設置警告標誌,控告警方違法取締;基隆地院調查時,警方拿不出證據佐證,法院因此判蔡不用受罰

https://auto.ltn.com.tw/news/123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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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hos 2019-5-3 19:10 只看這個作者
北宜區間測照罰單

重機超速61公里挨罰8千 法官判撤罰5999
白色
規定的確是ˋ這樣沒錯重機超速61公里挨罰8千 法官判撤罰7693
騎帥不騎快。

很多四輪最會說的一句就是,不會騎快你買重機?
感謝樓主資訊分享!
沒想到區間測速會中招,
不是要先在路邊停一下嗎?
雖然測速要插旗子的規定很奇怪,但規定就是規定...
8#
凡塵 2019-5-8 02:39 只看這個作者
的確是有這樣規定
所以行車紀錄器就變得很重要啦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9#
sckuo 2019-5-8 07:33 只看這個作者
所以台三苗栗那一段,警方常使用的測速點,
測速警告標誌已經變成固定的了,不管有沒有出來擺攤開張營業,都不會移除警告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