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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輕微違規不處罰 ?! 路政司 : 交由警察機關認定

21#
NBB 2017-12-14 09:26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是針對下列事項,那倒還沒啥爭議
只是覺得去聯署的人大部分只是****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
    五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
    五十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
    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三、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
    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
    ,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
    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
    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
    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
    示行駛。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
    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
    規定。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
      每公升○.○二毫克。

十三、駕駛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未逾百分之十
      。
十四、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五、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十六、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
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有前項規定行為,除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
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六十九條第二項或第七十一條之情形外,仍得舉發

執行前二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
    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
    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
    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
意見,供裁決參考。 本文最後由 NBB 於 2017-12-14 09:28 編輯

22#
UESUGI24 2017-12-14 10:44 只看這個作者
檢舉又沒錢拿還得花時間。
紅線轉彎處違停、車道違停一堆影響用路人安全,
每次出事被檢討都推說:「不知道會那麼嚴重。」
敢做不敢當,不就好棒棒交通輕微違規不處罰 ?! 路政司 : 交由警察機關認定1924
大家會檢舉還不是因為路上亂象一堆,鴿子這個時候都不知道去哪了,等到待轉大風吹,又全部吹出來,什麼爛鴿子嘛交通輕微違規不處罰 ?! 路政司 : 交由警察機關認定4294
在這x島.....就是一堆違規魔人,駕駛習慣又差,交通才這麼亂!!

還要怪人家檢舉,你不違規人家檢舉的了你嗎!!交通輕微違規不處罰 ?! 路政司 : 交由警察機關認定6484
被檢舉路上某些人才會好好的開車騎車,一些人都想說自己方便就好,不管其他用路人安全,都一定要被罰才會去遵守,家裡樓下路口紅線都沒人敢停了...交通輕微違規不處罰 ?! 路政司 : 交由警察機關認定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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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sen 2017-12-14 12:06 只看這個作者
可是有些計程車 公車很機車
那怎麼處理
騎車速度依路況行駛
27#
ned535 2017-12-14 12:47 只看這個作者
有些標線畫的很機車,

像路口兩線變三線, 多出一條左轉專用道, 還劃雙白 , 直行車99%都直接跨線行駛,

如果真的照標線開, 根本就要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