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三 節 各種燈號顯示之意義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
將失去通行路權。
五、圓形紅燈
(一) 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二) 車輛面對與圓形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時,得依箭頭綠燈之指示行進
。
(三)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行人面對圓形紅燈時,不管有無箭頭綠
燈皆禁止通行。"
"發文字號: 交通部82.10.05.交路(八二)字第033484號函
公(發)布日: 082.10.05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未至交岔路口之停止線而號誌燈號已顯示為黃燈,
倘駕駛人仍繼續行駛進入交岔路口,可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
十條第三款規定處罰
本 文: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四款規定:「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
』將失去通行路權」,亦即黃燈顯示時,尚未失去通行路權,故不宜依
主旨所敘條款處罰。(交通部82.10.05. 交路(八二)字第0三三四八
四號函)"
要嘴砲前,先確定自己的駕照不是用雞腿換的…
個人的建議是,可以看到遠近兩根號誌亮黃燈的話,就減速停車;只看到一支的話,還是加速衝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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