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將"機車優先道或機車專用道"的行駛空間回歸"車道",這樣一來原先汽車行駛的道路空間變大,機車也有空間行駛於"車道"上,將左右轉及直行車輛行駛於該行駛之車道上,畢竟台灣除了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的限速較高之外,其餘省道、縣道、鄉間小路的速限,哪一輛機車沒辦法達到速限的? 雖然人民對於交通觀念機制、防衛駕駛的觀念薄落外,還真的不懂交通部的做法....
還有台灣人民駕駛"鐵包肉之交通工具"後,心態都認為"肉包鐵之車輛"必須滾一邊去,擋"鐵包肉之交通工具"前面者就送"肉包鐵之車輛"天堂門票乙張....社會生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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