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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學校跟朋友爭論Noodoe的功能到底有沒有違法, 朋友說台灣的法規好像只罰拿手機玩,固定在車上的就不算…. 但到底像是影片中這樣瀏覽手機訊息完全沒有問題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zuqpx5I-BQ
順手估狗一下交通法規- 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駕駛人行駛道路, 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相類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指具有下列功能之一之裝置: (1)撥接、通話、數據通訊。
(2)發送、接收或閱覽電子郵件、簡訊、語音信箱。
(3)編輯或閱覽電子文書檔案。
(4)顯示影音、圖片。
(5)拍錄圖像、影像。
(6)連線網際網路社群或其他平臺服務。
(7)執行應用程式。
我是覺得操作Noodoe實際上完全符合1、2、4、6、7的使用行為了啊! 難道我把整支智慧型手機直接內嵌到儀表上, 就不算違法了?就不算分心? 這種故意規避法規的設計為啥沒人有意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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