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9-6 10:59 編輯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於日前 3/28 舉辦《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中表示,兩年前台北市提出無條件全面禁行二行程機車構想,但歷經2年討論,及配合中央的劃設低污染排放區政策,未來將會給不會冒白煙、加裝觸媒轉換器等合於規定的車主一個標章,屆時獲合格標章的二行程機車仍可行使低污染排放區,另對於燃油汽機車,也會提供獎勵以鼓勵汰換。
環保局規劃該法案於2019年上路,但該局說,該自治條例草案仍在公告期,傾聽各界意見後修正,待送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才實施。
《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中明定市府可劃定低污染排放區,並限制包括二行程機車、柴油老爺車等高污染排放車輛通行。但由於該草案還包括工務局所屬海綿城市、產發局田園城市、交通局推動低碳運輸、民政局宣導金紙集中焚燒等項目。
對此北市議員陳建銘辦公室指派的代表在公聽會表示,該自治條例草案所含括的範圍相當廣泛,且北市自行劃定禁二行程機車進入特定區域,恐有侵害人民財產及自由之嫌,有違憲之虞,若要以捆綁方式通過,將會進抵制。
對此,環保局科長顏伶珍表示,環保署今年初已宣布預計今年將淘汰 50 萬輛二行程機車,另將研議修正交通工具空污排放標準,另鼓勵地方政府劃設低污染排放區,在中央法令通過前,北市將會給有保養的二行程機車車主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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