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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大型重機違規行駛於機車道發生車禍

来源: 其他 hpcssfuk2468 2017-2-11 12:3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20 11150
我怎麼看都是警察錯比較多
警用大型重機違規行駛於機車道發生車禍675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kBXrc4Iw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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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看都是發廢文的錯  發表於 2017-2-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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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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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先不管他是不是警察,台灣2輪使用人就是要內建三寶雷達...

三寶雷達的配點要是不夠高,這就是範例...
不管他騎慢車道還是快車道,反正這就是警察教育失敗啊,一丁點的防禦性駕駛觀念都沒有,換成騎警用小綿羊也是GG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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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boy200 2017-2-11 13:53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7-2-11 13:57 編輯
tony046074 發表於 2017-2-11 13:22
有開警示燈不是嗎!那就沒有違規的問題。
警察人員執勤時,哪些情形可以啟用警示燈或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 ...

警示燈也不是無敵狀態吧,明明中線就很寬的說,不知為何要擠在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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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警察騎的是普通重型警車,那他還有違規嗎?
大型重機騎機車道?tmd腦殘法規!自食惡果!
好佳在沒出人命,否則普通重機有得賠,大型重機沒得賠!腦殘!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沒看到小貨前面影片的狀況
有可能是路邊切出來打左轉燈,然後又要靠右停或右轉再打右轉燈
我相信大家一定都遇過這種的事
明明就這邊停,突然不停切出來去停前面

另外也不能說警察是三寶不騎快車道硬要擠路邊
快車道跟混合車道不是一堆車嗎
他又開警示燈或許要趕....影片中說要交接勤務
一般人有事要趕不是都會蛇行或擠縫隙
既然自己都會做的事,叫出事的人是三寶
那你們自己不管有沒有沒出過事,也不是三寶行為嗎

我看警察一定看機車都能過了,他也能過
而且小貨的方向燈打到右轉燈時也才1秒多一點點
這時警察可能能注意看到或注意其他的
就這樣撞上了

只能說車太多,該讓就讓
因為紅綠燈多,能擠多前面啊,有時闖紅燈的還不是幾個路口又遇上了
像我都保持安全距離
車多就龜速
車少就超速
回覆我沒理的話請PM
法規有問題,那是立法委員腦殘。
大重就是一台大一點的機車而已,它有汽車的路權,但它不是汽車。

大重行駛機車道,那貨車呢?
它還打左邊轉右邊咧,它當做是在歸零射擊打左調右哦?

台灣就是一個完全沒有邏輯概念的地方,只有車種的仇恨。
卻不知道駕駛者都是「人」。

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大家會忍耐。
大重一停在機車停等區,每個人都跟高潮一樣就要大重去死。
人人都變正義魔人,台灣到底怎麼了?它不就是一台機車嗎?
隨著大重的普及,人人都有機會騎啊,機車何苦為難機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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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一樣的違規 重機被檢舉機率就是比汽車高很多 鬼島紅眼族多 看別人的比他好就是不爽要弄一下  發表於 2017-2-12 10:48
''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大家會忍耐'' 這誰說的啊,明明就一堆人對這行為很不爽 如果有紀錄器,一定檢舉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2-11 17:37
tony046074 發表於 2017-2-11 13:22
有開警示燈不是嗎!那就沒有違規的問題。
警察人員執勤時,哪些情形可以啟用警示燈或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 ...

開啟警示燈不代表執行勤務中,依照規定要鳴警笛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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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聽塗說.... 就算沒開警示燈,也不代表他沒在值勤...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2-15 21:48
有分緊急任務(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與非緊急任務兩種。執行非緊急任務,依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5.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
所以影片中還是算執行公務中(非緊急公務),但實際是不是真的有公務在身則不得而知了。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9#
Domoto 2017-2-11 17:37 只看這個作者
darkwang 發表於 2017-2-11 14:46
法規有問題,那是立法委員腦殘。
大重就是一台大一點的機車而已,它有汽車的路權,但它不是汽車。

''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大家會忍耐''
這誰說的啊,明明就一堆人對這行為很不爽
如果有紀錄器,一定檢舉










有人說開警示不是無敵?
那你檢舉過嗎?
我檢舉過警察未打方向燈、逆向左轉、紅燈越線、路口最外側車道直接停著,連雙黃燈也懶的打
通通被打槍!

開警示燈就是無敵!  法規寫的啥xxxx狗屁都是假的!  只要不發生車禍開警示燈就是無敵!

除非你是民代!又或是有時間和處理該單員警耗時間,一直往上層通報該員警褻瀆職務!

下面寫的那交通會客,一樣打槍你的啦!(不爽回你還會嗆你!只差沒罵髒話,但用語實為粗口)
回覆你的答案也是法規復制貼上,那還不如自己去看!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50918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