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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自 2014 年進入台灣之後,由於其便利性以及結合手機 APP 車輛招呼服務,對於一般計程車業者營業利益帶來相當大的衝擊。
而交通部在近日通過多元化計程車相關法規,即日起業者即能進行營業計劃的提案,未來多元化計程車的車資,將交由各公會自行訂定,但最低不可超過現行一般計程車價格。
交通部也對多元化計程車祭出條件,像是欲申請的車輛只能使用 4門以上客車作申請;車輛顏色部分為了與一般計乘車做區隔,除了黃色以外其他顏色皆能使用,且載客方式需透過 APP 預約或是排班的方式,與一般計程車不同的是,不能再路上攬客。
為了確保其車輛資訊透明化,當民眾逾叫車須提供廠牌、車號、出廠年份之外,還可以輸入起訖點自行預估車資,且在搭乘完畢後,可讓乘客對其車輛做出評價,支付車資的部分目前採電子支付與現金雙向進行。
其中與Uber最大不同之處,若遇乘車糾紛時該如何申訴或反應,對此交通部明文訂定,業者須提出乘客申訴管道及消費處理辦法,並註明叫車服務電話在車輛明顯處或是標註在企業網站上,以保障乘客權益。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1-28 10: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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