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圖襲警嗆開槍 莽漢中彈就逮2016年10月14日
郭男不斷嗆聲意圖襲警(左圖),警方開槍打中郭男右小腿後壓制送醫(右圖)。翻攝畫面【劉榮輝╱台南報導】台南一名郭姓男子前天深夜騎乘已註銷車牌的機車,被巡邏警員攔下盤查,郭男認為警方找他麻煩,怒持長釘要攻擊警員,警員掏槍示警,郭還高舉雙手挑釁:「開(槍)啊!」並不斷逼近,警方制止不聽後先對空鳴槍,再朝其右小腿射擊,郭男中彈後才就範,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示警無效才射擊警方表示,有毒品、竊盜、傷害及三次妨害公務前科的郭姓男子(四十五歲),前天深夜十一時許,騎機車在南市北門路二段附近,被巡邏警方發現未開大燈,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與警員翁誌將其攔下盤查。
郭男不滿,認為警方找他麻煩,衝上前爭執拉扯,並從機車置物箱內取出一把尖銳長釘,意圖攻擊警員,被所長李旼暾甩落後,還不斷逼近挑釁,對已掏槍示警的李旼暾嗆聲:「開(槍)啊!」
李旼暾見郭不斷逼近,對空鳴槍後,朝郭右小腿射擊,並喝令他趴下,郭才就範,因中彈血流不止,由警方戒護送往成大醫院救治,沒有生命危險。
警方強調,在無法確認郭男是否還持有武器,加上他不斷逼近,才在鳴槍示警無效後,再朝右小腿射擊,符合警械使用的比例原則。
恐被告?從警21年「第一次開槍」 所長李旼暾: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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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說,如果被告會坦然面對。(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開槍射中意圖襲警的45歲郭姓男子右小腿,卻被對方嗆「我會告你」;他強調,對方有奪槍的可能性,不得已才射擊「非致命性部位」。其實這是李員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對於可能吃上官司,他說,坦然面對,有信心接受司法檢驗。
12日深夜11時多,李旼暾和警員翁誌晧在北區北門路2段巷弄內,發現郭男戴工地安全帽騎車,又未開大燈,因此盤查,一查發現郭的車牌已遭註銷;郭不配合,從機車前置物箱拿出一根26公分的尖銳長釘,意圖攻擊員警,所幸立刻被打掉。
過程中,郭男不斷走向李旼暾,嗆聲「開啊、開啊、開啊」;李員直呼「你試試看」,先對空鳴槍示警,看到郭張開雙手繼續往前,開了第二槍,射中郭的右小腿。郭中槍後站在原地,無法走動,血流滿地,「我會告你啦,我會告你啦,我跟你講」,被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據了解,郭男綽號「醉泉」,暴躁易怒,經常欺負別人,有傷害、竊盜和毒品等前科,之前曾襲警,還有3次妨害公務的紀錄,早就是地方的頭痛人物。一名鄰居透露,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也不敢招惹這樣的人物」。
李旼暾表示,對空鳴槍一發警告,但身材魁武的嫌犯不但沒停止,還持續一步步進逼,有奪槍的威脅性,「所以我們不得不在依據合理的比例原則之下,對他非致命的部位右小腿來開第二槍。」第五分局偵查隊長郭乃榮也指出,遇到攔檢盤查可合理使用警械,這是無庸置疑,「我們要展現公權力,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
其實這是李旼暾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面對可能被嫌犯告,他說會坦然面對,有信心接受司法檢驗。網友一面倒贊同警方強力作為,認為對壞人不能手軟;也有人感嘆,警察不開槍被酸是俗辣,開了槍被罵是執法過當,真是難為。
▼郭嫌張開雙手,不斷嗆「開啊」;李旼暾開槍射中郭的右小腿。(圖/翻攝「sean7890107」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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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嫌右小腿中彈,血流滿地,後來坐在地上。(圖/翻攝「sean7890107」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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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嫌被送醫治療無大礙。(圖/記者林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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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獲郭男所持的26公分長釘。(圖/記者林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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