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sjx2003intel 於 2016-10-2 13:49 編輯
以下內容有針對事故的分析以及評論,如不喜歡可以無視。
其事故發生過程
"我已經來到他的左側並行的狀態此時已在路口中間
我已經在他左車側
距離約有1公尺左右直接左轉彎
我發現對方動向立即閃避但我還是閃避不及
對方右後照鏡撞擊到我的右手上臂"
可顯示撞擊點為右側
表示"對方轉向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發生碰撞"
參考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4條 第三項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如果有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可證明你為完全直行車輛,則對你有利。
此事故屬於路口事故,若現場為兩車道以上道路,則對方應為全責。
若有報警有保險,則不用過度擔心,但道路事故的處理時間往往會拖很久。
以後你要注意的是道路狀況並具有防衛駕駛的觀念,如果當時車速不快,加上你意識到對方已經打方向燈,則此事故發生機會應會大幅下降。
整個事故有兩大原因
1.對方進行左轉動作沒有提前進入車道內側,卻執意轉左。
2.你發現對方已打方向燈準備進入內側進行轉彎,雖你為直行車輛,但同時為後方車輛,應可禮讓其進入內側車道進行左轉彎。
依照法規而言,你為直行車,對方為轉彎車,轉彎車應提前駛入車道內側,你為直行車有行駛優先權,對方違規無誤。
但你既發現對方要左轉,當下如果保持防衛駕駛意識,禮讓對方進入內側車道左轉,則此事故應不會發生。
爭一口氣的代價往往很高,必須付出許多時間以及金錢買不到的東西作為代價,實在划不來。
而對方那樣的駕駛行為,遲早會出事,如遇到互不相讓的情況,出事機率會大幅上升,但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得付出代價。
實際上你這條命真的是撿來的,如果你滑到對向車道被對向車輾過,那命就保不住了。
有了此次經驗,應多學習在道路上禮讓以及防衛駕駛的意識。
禮讓他人實際上不是什麼美德,也不是屈就於他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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