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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轉貼)裝USB跟水溫錶被開單。(補上)

等待後續的事情發展說明。
你不是第一個
也絕對不是最後一個!
63#
Lex明 2016-7-18 10:34 只看這個作者
根本就看警察心情吧...
但一個巴掌拍不響
應該有隱情...
重點是改裝車到現在台灣還是沒有法令可以管理,改裝部品滿街賣就是不立法管理,明明有些的東西料件原廠的就很容易出問題反而是改裝的比較安全,立法管理之後相信應該也會為國庫賺上不少稅金吧,而且有管理才不會甚麼東西都要消費者裝上車測試之後才能知不知道是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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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1已發布實施有關車輛改裝項目的修正與函文,明文規定可改裝與不可改裝的項目,都已經過了10年了,還有人還在呼籲尋求改裝法條??~~~~~  發表於 2016-7-25 18:06
只看一方說法恐無法看清事情全貌
先搬個板凳  看後續情況
66#
ncr 2016-7-18 11:41 只看這個作者
改成這樣被關心是正常的

老外『哩摸台灣人騎車都西歡蛇行』

台灣人『OH NO ,他們只師騎平的路而以』
應該是不必等警方的說明了...
因為警方已經主動撤銷這張罰單了
應該是沒有後續了
據知 他們表示他們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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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原始文章連結嗎 找不到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7-19 09:59
68#
kozue_lu 2016-7-18 16:03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也就貼車外觀的部件比較多,難不成我在車體上貼我的名字也是改很大?
69#
laluku 2016-7-19 00:39 只看這個作者
不是任意增減設備致影響安全才開單嗎?!
這有"影響安全"!?
70#
JOANDO 2016-7-19 09:59 只看這個作者
colddasha 發表於 2016-7-18 15:45
應該是不必等警方的說明了...
因為警方已經主動撤銷這張罰單了
應該是沒有後續了

請問有原始文章連結嗎 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