歿羽 發表於 2016-5-17 17:10
請問您到底有沒有看清楚 搞清楚狀況
L牌車主不是已到路口中無畫線區域才跨越車道
是還在直線道就因覺得當 ...
1,遇黃燈要快速通過
2,有誇雙黃線?L牌在超車時?
3,如欲需跨越對向車道時需過路口一半,要不要用尺量再要求才符合您與原PO斤斤計較,
請問您覺得L牌早已打左轉燈因為路霸硬要衝過來要把自己車回正,再停在+字路口?
誰沒違規,誰會如你說的拿生命再玩-->您看不懂?真的不知道您在看什麼嗎?
推測:
照原po的思維,只在注意別車違規了,但那阿伯可憐不重要,一堆人因此停車閃車與己無關
照原po的思維,阿伯怎沒跟原po思維一樣.停下車找這兩輛車理論,所以阿伯你也錯了,還停在路中央沒走
照原po的思維,警察你也錯了,兩輛車停在路中央卻沒開單,
照原po的思維,擋到L牌的小白車在龜速,路規沒定車速下限?那平常時速10公里前進中行嗎?法律你錯了,
照原po的思維,路口要一堆人停下來針鋒相對,指責別人違規,
這就是您的思維?
無恥至極,極無恥
一般人不會拿自己生命在玩?您會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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